行政委托的要求

三、 行政委托的要求

从我国普遍存在着推定的受委托组织的现实来看,当前行政委托必须符合以下的要求:

1.要有明确的委托协议或者委托书。委托协议或委托书必须明确行政机关将其一部分行政权限交由社会组织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解除委托的条件是什么、委托期限是多久以及违反委托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等。之所以要在委托协议或委托书中明确这些内容,是为了增强行政机关的法律意识以及发生了纠纷能够更顺利地解决。

2.委托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且委托自己的行政权限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进行。行政机关不应对自己所有的法定行政权限进行任意自行委托,不得将自己全部的行政权限予以委托。

3.受委托组织应具备必要的条件。行政机关包括: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对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