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一、受委托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受委托组织是指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而取得行政权限,以委托的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行为,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受委托组织具有如下的特征:

1.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权限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将其一部分行政职权委托给非行政机关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由此取得相应的行政权限。(https://www.daowen.com)

2.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委托并不产生新的行政主体,即受委托组织并不因为接受了行政机关的委托而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

3.受委托组织不因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获得法定的行政权限。受委托组织只能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的行政机关名义行使行政权限,行使行政权限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