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学大寨”运动
“农业学大寨”是毛泽东的号召。“文化大革命”中,全国农村兴起了“农业学大寨”运动新高潮。
1968年3月,上林县革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思想领先、政治挂帅,认真开展抓革命促生产,努力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工农业生产全面跃进。在农业方面,全县各级革委会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组织广大革命干部和群众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1970年11月,自治区和南宁专区革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简称《决定》)。1971年2月,中共上林县委贯彻上级的《决定》精神,提出了“高举红旗学大寨,胸怀全局拼命干,努力奋战跨《纲要》,尽早办成大寨县”的目标要求,号召全县干部和人民群众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新高潮,学习大寨“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政治挂帅,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治山治水,战天斗地,改变山河,建设大寨式社会主义农村。县委全面加强对农业和“农业学大寨”的领导,组织各行各业支援农业,要求各级干部带头参加兴修水利工程和造田造地运动,同广大农村社员一起参加集体劳动,同心协力打好农业翻身仗,尽快实现粮食亩产跨《纲要》。
大张旗鼓宣传大寨精神。1971年,县委组织全县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毛泽东关于“农业学大寨”的指示精神,学习《人民日报》社论《农业学大寨》,学习报纸上刊登的有关大寨大队自力更生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的先进事迹。全县广泛利用宣传画、红色歌曲、巨幅标语、有线广播小喇叭等,大张旗鼓地宣传大寨精神,促进“农业学大寨”运动发展。
全县重点开展建设“大寨田”运动。县委组织公社党委、大队党支部认真制定“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计划,坚持把发扬大寨精神、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来抓。全县突出工作重点,主攻“大寨田”建设,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规划、分派指标任务到各公社,层层抓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坚持干部下乡劳动制度,带头抓三分之一,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分别下到56个大队蹲点,以点带面组织广大农民开展建设“大寨田”运动。全县农村广泛学习大寨大队贫下中农改天换地建设“大寨田”经验,开山砍树填沟,修建水平梯田和沟坝地;砌墙保土,开渠改水,田头粪坑沤肥积肥,把山坡上地面平整度差的“三跑田”(跑水、跑土、跑肥田)改造成“三保田”(保水、保土、保肥田);采取改土培土、增施基肥和有机肥料、“三深”耕作、客土改良等综合措施,把“三保田”培育成稳产高产的“海绵田”;外挖排洪沟,内挖引水沟,通过种植绿肥等办法改造一批烂湴田;兴修机耕路和排灌渠,整片改直田块,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园田化。至1972年,全县完成建设“大寨田”面积4.93万亩。
1975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会上发出“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普及大寨县而奋斗”的号召。县委、县革委会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召开专门会议贯彻南宁地委《关于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的意见(草案)》,认真总结分析全县“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对照周边的邕宁、武鸣等先进达标县查找差距,按照普及“大寨县”、建成“大寨式”基层单位的重要标准要求,认真完善建成“大寨县”的规划,并严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经过统一检查评比达到实现粮食亩产跨《纲要》、实现人均有粮400公斤的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张榜公布,通报表扬,以资鼓励,促进全县“农业学大寨”运动。(https://www.daowen.com)
1975年冬,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报告团一行3人到上林县介绍“大寨经验”。上林县“农业学大寨”运动上升到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的政治高度。从县到公社、大队领导干部,不论大小会议,均反复强调“学大寨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学大寨要坚持政治挂帅,“斗私批修”,“割资本主义尾巴”。介绍经验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再次引发农村干部群众思想混乱,多种经营发展受到了极端限制。这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也给后来的农村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农业学大寨”运动对于激励上林县农村干部群众,以大寨人为榜样,自力更生大搞农田基本建设,贯彻“农业八字方针”,实行科学种田,改善社队集体管理,干部带头参加集体劳动,大力发展粮食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由于“左”倾思潮的影响,上林县“农业学大寨”运动也出现了一些明显偏差。
强行推行“大寨工分”。大寨大队实行“标兵工分,自报公议”的劳动计酬办法。它是由生产队干部先定出“劳动标兵”每一天应得的工分,一个月或一个农事季节集中社员开会,由社员比照“标兵”和自身底分自报本人应得的工分,然后大家集体评定。这种“大寨工分”的特点是把政治表现作为计酬的主要标准,评分间隔时间比较长,很难评得合理。因此,群众把“大寨工分”说成是“大概分”“政治分”。上林县在1970年以前已有少数生产队推行“大寨工分”,到1971年底,全县实行“标兵工分,自报公议” 计酬办法的生产队有所增加。1975年县、公社、大队领导干部赴大寨参观学习回来后,在全县再次硬性推行“大寨工分”,把原来行之有效的定额记分办法全部抛弃。至1976年,全县实行“大寨评工记分办法”的生产队达1365个,占总队数的100%。这种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大大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口粮分配也推行“大寨式”自报公议的办法。1976年,全县实行口粮自报公议的队达514队,占总数的37.6%。县委、县革委会认真贯彻地委《关于夏收预分工作的指示》,要求口粮250公斤以上的实行大寨口粮分配办法,口粮低的可继续实行基本口粮加工分粮办法,但工分粮不能超过30%。由于实行“大寨式”口粮分配办法,违背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表示不满和出现抵触情绪。
盲目学习开荒造田。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向大寨人看齐,大办农田基本建设,发扬愚公移山精神,大兴造田造地高潮,理应是一件好事。但盲目学习大寨开荒造田违反土地耕垦原则大搞毁林造田,片面追求粮食跨《纲要》,忽视宜粮则粮、宜林则林的自然法则,大面积毁林开荒造田,使全县森林资源遭到破坏。据不完全统计,仅镇圩、塘红、乔贤等公社造地砍去桐树约10万株。全县毁林开荒面积0.3万亩。同时,“农业学大寨”运动搞集体化、平均主义,无形中增加了各级财政负担。1975年,在“农业学大寨” 运动中,上林县经济建设支出由1974年的66.03万元,一下上升到148万元,占总支出的36%,影响了上林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