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主体间差异化的利益取向
2025年10月24日
(一)参与主体间差异化的利益取向
1.政府是职教集团运行的全程指导者
职教集团最终的核准、监管都在政府公权力范畴,“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重大变更或撤销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行业部门审核同意”[3]。中央政府主要从国家政策层面筹划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鼓励职教集团化资源整合与效能提升,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有机衔接;地方政府既要强化对区域内职教集团的统筹督导,又要极力谋求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成效,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信息资源。
2.职业院校是职教集团运行的资源耦合者
教育属性的效能评价,从过程来看有三个关键显性因素:招纳人,培养人,输出人。规模化、集团式的职业教育品牌,必将带来办学声誉的提升,增加生源;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企业行业资源,整合职业教育的内部资源,人才培养水平将不断提高;而人才的适用性、实用性的提升,必将增强就业匹配度。
3.企业行业是职教集团运行的最终受益者
这种利益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最重要也最根本的利益,在于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引进;二是通过职业院校的培训平台,提升内部员工素质与技能水平;三是获得职业院校的科研合作与转化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