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在中央人大 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21年10月14日)

栗战书

这次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

昨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系统阐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高远的战略思维、深邃的政治考量、强烈的使命担当,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芒、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

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首要的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用这一科学理论揭示的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来引领指导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用这一科学理论指明的方向道路和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来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用这一科学理论阐释的基本原理和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来分析人大工作面临的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懂弄通这一科学理论,我们就能真正做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体现到“两个维护”上来。人大的一切工作,各级人大的工作,都要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标对表,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认真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要按规定及时向党中央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地方各级人大接受同级党委领导,但最终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

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党领导人民制定体现党和人民统一意志的宪法,人民自觉接受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党自身也在宪法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法理逻辑。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好、落实好,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第二,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一重大判断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明确指出“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这是对各级人大工作的充分肯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在党的理论建设史上、在人民代表大会发展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们党对人大制度理论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人大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加巩固完善。二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得到更好保障。用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人民的地位作用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达到了新的高度。三是国家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国家各项工作更好体现了法治要求。四是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彰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通过履职活动,认真承担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担当社会责任,深入群众,广泛联系群众,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进人民、贴近人民,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五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整体功效日益凸显。人大制度更加健全,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得到更加具体、更有成效的落实。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深刻理解、切实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工作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第三,深刻认识和把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根本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历史必然和显著优势,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认识,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和全国人民更加坚定了对这一道路的自信。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体现在人大工作中:一是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就是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二是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三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把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体现和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四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五是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深根植于中国土壤之中,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各国国情不同,每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可以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走西方“宪政”、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司法独立”的路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无论形势怎么发展、情况如何变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方向不能变、立场不能变、决心不能变、步伐不能变。

第四,深刻认识和把握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我们党关于民主的立场、理念、观点和做法,在强调“八个能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和“五个基本观点”,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我们从三个方面“具体地、现实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些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赋予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内涵。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明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今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重要思想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释。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够更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落实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

第五,深刻认识和把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这一鲜明主题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一贯的、明确的要求。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要求人大工作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履职尽责。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一是配合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既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二是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在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公共卫生、执法司法等领域的工作监督,助力解决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福祉的紧要问题。四是紧紧围绕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切实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司法、国防、意识形态领域的立法,及时以法律形式确认完善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五是贯彻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更加注重法治在国家安全领域、涉外领域的作用,设立全国人大外事委发言人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机制。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这也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在党的领导下,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国家机关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协调一致工作,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有效进行集中,克服了西方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不同部门行使而形成的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问题,避免了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谋划推进工作,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第六,深刻认识和把握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一职责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明确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在我国,共有262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每一个地区、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领域、每一个民族都有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主要形式是出席代表大会,参与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计划预算的审查批准和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依法参加选举、表决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出议案建议;在闭会期间的履职行为主要是开展调研视察,参与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通过人大渠道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当然,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但不能仅代表选区或选举单位利益,更不能代表任何特殊利益,而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代表工作全面加强,人大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仅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795件、建议33472件;有2891人次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5771人次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形成280篇调研报告;邀请900人次代表列席了19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了13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共有661人次代表参加,提出501条意见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439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第七,深刻认识和把握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这一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

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已经基本成熟定型,因此,我们讲“坚持和完善”、“加强和改进”,主要是从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来讲的。

习近平总书记对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在立法、监督、代表、外事工作以及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工作质量和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就立法工作来讲,这主要体现在:一是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党中央的意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保法律法规符合宪法精神。二是在党中央领导下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发挥把关作用,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加快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环保、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四是丰富立法形式。既注重“大块头”,推进条件成熟领域法典的编纂工作,也注重“小快灵”,通过“小切口”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区域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取得实质性成效。专门就公共卫生、涉外领域制定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五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96件次,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0件。

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监督工作多次作出明确指示,强调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要求人大把监督权用起来。这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要求我们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或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二是增强工作监督的实效性,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相关报告,会前充分准备,会后跟踪、督促落实审议意见,切实解决不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三是认真承担党中央赋予人大新的监督职责,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确保完成党中央交给的任务。四是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逐条对照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进行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点名曝光、深挖根源,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避免把执法检查混同于一般的工作检查。五是聚焦突出问题跟踪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聚焦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连续4年开展执法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24项,到156个省次实地检查。六是依法拓展监督内容,第一次听取审议国家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第一次结合听取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第八,深刻认识和把握“四个机关”这一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

明确提出“四个机关”,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指明的正确方向,是新时代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核心和管总的是党的政治建设。要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运行机制,直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的发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着力点:一是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运转既体现广泛的民主性、代表性,又便于召集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保证协调高效运转,并有利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目前,已经修订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正抓紧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等。三是进一步发挥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的作用,支持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依法全面履职。由1至2位副委员长联系1个专门委员会,明确在相关法律案进入审议程序之前,副委员长要充分发挥组织和协调的作用。从今年6月开始,在常委会会议之前,另外加开1次委员长会议,对重点法律案、法律案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作为法律起草的牵头人,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和副组长,深入参与立法、执法检查工作。四是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支持专门委员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特别是一些基础性、综合性强的重要法律的起草和执法检查工作,都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五是严格执行会议纪律,优化会议流程,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审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六是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讲清楚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七是加强工作平台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建成了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全国统一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网上信访平台、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了预算联网监督全覆盖。地方各级人大共建有网络平台26415个,很好服务了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工作。

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力保障了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开展工作。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到现在,召开了72次党组会议、102次委员长会议、30次常委会会议,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共开展692件次议题,其中,法律案201件次,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6件次,报告151件次,人事任免案226件次,外事条约20件次,决议31件次,有关重要问题的决定14件次,其他23件次。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以上,我就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拣一些重点问题谈了一点学习体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内容十分丰富,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一要抓紧传达学习。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党组、“一府一委两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重要内容来安排。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机关党组会议、专委会分党组会议等形式,专题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要部署开展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培训,让每一位代表都掌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髓要义。二要加强宣传阐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会议精神和人大工作宣传的支持,人大宣传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媒体报道、权威解读、答记者问、理论文章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三要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举措,明确任务、责任和分工,一项一项抓实抓到位。有关部门要在人大党的建设、代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要落实好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形成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四要开展督促检查。将本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专项督查,及时跟进督促。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差距和不足,及时督促改进,坚决补齐短板弱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调研各地人大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将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同志们,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