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调研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1年5月11日)
曹建明
我们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这次到海南调研,有两项重要内容,其中一项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题调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多次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并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作出特别规定;特别是,自2019年起,连续三年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于去年12月专门通过《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今年又下发了两个重要文件,一是2021—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规划,二是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对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作出专门规定。刚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作了全面汇报,7位领导同志、专家、律师等作了补充发言,讲得都很好,特别是,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很有帮助。从大家汇报和提供的书面材料看,海南三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依法行使审判职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刚成立不久,就于4月26日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有关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很有意义,充分体现了海南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专业能力素质。
下面,我讲几点想法,与同志们交流。
一、深刻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大意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2018年以来,人民法院年均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44万件,年均增长21.33%。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国家战略高度和新发展阶段出发,深刻认识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时代内涵和战略意义,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我们既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和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又要依法维护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安全,合理扩大我国法院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加强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域外保护,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完善跨境司法执法协作,更好运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开展国际合作和竞争,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一是,从国际发展环境变化来看,科技创新已成为大国角力的重要筹码,西方国家频频利用核心技术打压中国,我国在诸多领域面临着“卡脖子”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用好知识产权这一有力斗争武器,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二是,从科技发展态势来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加速演进、深化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创造速度不断加快,同时也带来了传统和非传统安全、社会伦理等问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挑战,需要我们全面研判、准确应对。三是,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看,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也出现新变化,涉核心技术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案件逐步增加,国内与国外诉讼交织越来越密切,对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提出了新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加自觉站在“两个大局”的高度,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的原则,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特别是,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种源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与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法律的适用与衔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和刑事打击力度,全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把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要求落实好。
三、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各项举措
2017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2020年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以“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题进行集体学习,总书记作了十分重要的讲话,并对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好。特别是,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总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和运行的经验,坚决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如何更好发挥集中管辖优势,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统一案件裁判标准;如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如何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支持知识产权纠纷多渠道化解;如何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如何稳步推进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积极研究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规定,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只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管辖模式不同的是,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实行“三合一”模式。希望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探索“三合一”改革,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审判组织,率先推进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实现三种不同诉讼的有效衔接,缓解不同判决的冲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衔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整体效能。在大家的发言中,大家也介绍了海南的新经验、新特点,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带回去认真研究。也希望大家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视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衷心希望海南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特别是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成为新时代全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新标杆。
四、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加强协同配合,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共同进一步落实好。特别是,我们如何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完善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法规,完善民事司法保护,增强法律之间的协同性;如何完善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如何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协同推进,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如何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作用,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防止滥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失信,依法惩治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要加强人大监督,适时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要调动行业协会、商会、代理行业、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参与治理。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同志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进入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我们要从国家战略和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作出贡献,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海南省委、省人大对我们这次调研非常重视,作了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大家为今天的座谈会作了认真准备,提供了详实材料,我们带回去认真研究。向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