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立法守护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作个汇报。
一、坚持政治对标,彰显法治担当
湖南是伟人故里、将帅之乡、红色热土、革命摇篮。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就用“十步之内必有芳草”来高度评价我省丰富的红色资源,嘱托要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搞好红色教育、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从党的光辉历程中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
2020年10月,省委专门召开全会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出决定。决定明确要求“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建好用好红色教育基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委决定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职责、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在建党百年华诞这个重要历史节点高票通过了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地方性法规,这既是立足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举措,更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红色血脉、赓续红色基因的重要举措。(https://www.daowen.com)
一是始终坚持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红色资源保护立法政治性很强,从一开始我们就注意提升政治站位,增强省委领导立法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年4月,省委宣传部牵头召开了协调会议,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7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法规中涉及的重点问题向省委作了专项汇报,省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法规顺利通过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红色资源保护立法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且时间紧、任务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牵头起草并提出立法议案。从起草、提出议案到修改、审议阶段,分别由分管教科文卫委和法工委的常委会领导“挂帅出征”,全力推进立法进程。三是注重夯实政府依托责任。红色资源类型较多,涉及文旅、退役军人事务、文物、档案等多个部门。我们从启动立法开始,就注意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沟通、有效衔接,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协调会,充分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权责明晰。四是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法规起草阶段我们邀请了中南大学法学院专家参与起草;常委会领导带队赴市州开展立法调研,深入田间地头、车间码头听取意见;先后向25家省直单位、14个市州、9个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征集意见和建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力求使立法过程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生动实践。
三、坚持守正创新,提升立法质效
一是摸清“家底”,发放“身份证”。法规规定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红色资源实施名录管理制度,相关管理部门开展红色资源普查和专项调查;明确对列入名录管理的红色资源设置保护标志,破解红色资源“养在深闺”或者散在野外的窘境。二是明确“管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法规明确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解决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中的重大事项,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制度,确保红色资源保护落实到责任主体。三是注重运用,“活化”红色资源。法规突出传承利用,分别从理论研究、出版发行、文艺创作、重大纪念日活动、文创开发、旅游资源融合以及融入学校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深入挖掘红色资源丰富内涵,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铸魂育人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此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的成功经验,坚持政治站位和职能定位有机融合,以正视问题的清醒和解决问题的担当,在新的赶考路上不断丰富湖南人大地方立法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