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民族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做好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人大民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民族委员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2021年,先后召开4次民族委员会会议、8次分党组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民族委员会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从百年党史中汲取不懈奋斗的精神力量。积极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要求,赴地方调研时,走访慰问内地西藏、新疆民族中学师生;督办重点建议时,认真研究和反映各族群众心声,助力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分党组专门委托办事机构赴北京市怀柔区民族乡走访慰问少数民族生活困难家庭,把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行动上。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民族委员会召开分党组会议、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在常委会党组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表示,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有机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和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人大工作职责定位和履职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举措,推动人大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民族委员会及时组织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在民族委员会报送的学习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9月下旬,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第二十三期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曹建明副委员长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集中宣讲。邀请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有关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讲座。撰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奋力推进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奋力推进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两篇学习贯彻文章,在中国人大网发表,交流学习体会。召开分党组会议、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研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民族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认真贯彻落实粟战书委员长等常委会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民族法治建设重要专项研究,持续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2021年3月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栗战书委员长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民族委员会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民族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力度和深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中央有关决策提供参考。王晨副委员长、曹建明副委员长也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民族委员会将深入研究涉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调整工作计划,整合工作力量,组成多个工作专班,系统总结民族法治建设的成效经验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努力完成各项研究任务,得到常委会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一)深入研究评估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和修改完善问题。遵照栗战书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副委员长批示要求,民族委员会成立由白春礼主任委员任组长的专题研究工作组,认真汇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现行民族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梳理、评估。参加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调研组,赴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专题调研。民族委员会赴吉林、湖北等地开展调研时,征求有关意见建议;走访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民委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收集有关资料,征求学者意见建议。白春礼主任委员分别与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交流意见,两次主持召开主任委员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起草形成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研究报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进一步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有关问题的报告》。栗战书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王东明、白玛赤林等7位副委员长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共作出15次重要批示。这是对民族委员会工作的高度肯定和鼓励,也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研究涉外立法修法中有关涉藏涉疆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栗战书委员长指示要求,白春礼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涉外立法修法中有关涉藏涉疆问题。汇总梳理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对涉藏涉疆的有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研究,起草《涉外立法修法中有关涉藏涉疆问题的研究报告》,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栗战书委员长在研究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就有关政策文件、白皮书的制定出台提出意见建议,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
(三)研究地方涉民族工作立法有关问题。根据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指示批示,按照曹建明副委员长的要求,民族委员会围绕民族工作地方立法有关情况进行了研究,先后赴宁夏、广西开展实地调研,委托4个省(区)开展调研,请25个省(区、市)提供书面材料,形成《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涉民族宗教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涉民族工作地方立法情况的报告》。报告建议,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通过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健全法规自查清理机制等措施,对现行民族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梳理、评估、修订,区别情况,慎重稳进,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和法治遵循。中央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批示。
(四)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翻译有关法律法规问题。根据王晨副委员长重要批示,民族委员会密切关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梳理相关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及地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翻译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意见》,对相关法律条款提出立、改、废、释意见,为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王晨副委员长对研究报告给予充分肯定,为有关方面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民族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时,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认真提出意见建议,许多审议意见被采纳,促进了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三、认真做好专题调研工作
根据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民族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民族委员会主要就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族团结进步立法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栗战书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审定调研方案,曹建明副委员长任专题调研组组长,提出明确要求。民族委员会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的实际,采取一路调研兼顾多题,多路调研同时推进,自主调研与委托调研结合,实地调研与书面调研并用的方式,赴10个省(区)开展实地调研,形成10份调研分报告和3份专题调研报告,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情况、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调研。根据宪法法律有关规定和“十四五”时期重大决策部署,为着力解决制约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推动包含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在内的全国人民共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2个专题调研组,由曹建明副委员长担任组长,白春礼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先后赴青海、内蒙古等省(区),就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全面掌握情况,专题调研组还请广西、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区)提供了书面材料,并结合开展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调研,了解了吉林、福建、湖北等省相关情况。调研组提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完善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动人口较少民族文化高质量发展、加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主动融入全国及本省(区、市)发展全局,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实质性步伐。
(二)组织开展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4月至10月,由曹建明副委员长任组长、白春礼主任委员任副组长、民族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分成3个调研小组,先后赴湖北、吉林、福建、浙江、安徽等5个省,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成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方面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建议,要坚持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夯实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础,坚持多措并举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坚持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四、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民族委员会督办的重点督办建议共1项,即“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的建议,含17件代表建议,共涉及代表51人次。民族委员会细致梳理归类建议,完善督办机制,拟定督办工作方案,积极推动代表建议落实。在督办过程中,始终与全国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吸取和采纳代表的相关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派人参加教育部等承办单位发起的调研活动,与各部门一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提出督办意见,重点建议的办理取得显著成效,代表普遍对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表示满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安排,交由民族委员会办理的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共2件,及时予以答复。
五、加强联系沟通,形成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合力
(一)加强与地方人大工作联系。以个别指导、联合或委托调研、会议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与地方人大及人大民委保持密切沟通,努力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支持云南、贵州、青海等地修改完善单行条例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认真研究地方反映的立法方面的问题,依法解决各族干部群众关心的民族团结、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交流探讨,提出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参加河北、安徽、云南等省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围绕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主题讲座,参加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和民族自治地方成立庆祝活动,接待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民委负责同志来访,加强沟通交流,增强工作实效。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与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教育部、全国政协民宗委等单位多次沟通,开展联合调研,就完善法律法规、重点建议督办等交流意见,共同研究起草相关报告,加强联系协作,共同做好工作。一年来,共研究答复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宣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函15件,许多意见被采纳吸收。多次派人支持国家民委、司法部等部门有关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工作。
六、加强宣传报道,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一)办好《民族法制通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增设专栏,集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报道常委会领导、民族委员会领导同志的讲话文章。突出亮点,介绍各地人大民族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参加民族自治地方成立庆祝活动,组织专题新闻稿件,宣传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拉齐尼·巴依卡促进民族团结、忠诚履职的光荣事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增强宣传工作实效。编发5期民族委员会简报。用好机关内网、中国人大网等多种平台,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资料,增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读性。做好《中国民族年鉴》相关条目编纂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积极宣传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对有关问题及时发声、正确发声。
七、积极参与人大对外交往工作
按照常委会统一部署,白春礼主任委员陪同参加了栗战书委员长同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主席赞丹沙塔尔、老挝国会主席赛宋蓬、塞浦路斯议长迪米特里乌等的视频会谈。白春礼主任委员作为全国人大中希友好小组组长,同希腊议会希中友好小组主席特拉加基斯举行视频会见。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别参加了全国人大与波黑议会视频会议、亚洲议会大会视频会议、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与尼日利亚参议院外事委员会视频会议等外事活动。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特色和优势,加强对口委员会交流。白春礼主任委员以视频方式同老挝国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坎占·索达巴色举行视频会谈,重点就依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等开展交流,助力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在外事活动中,民族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挥来自民族地区、熟悉民族工作的优势,广泛宣传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有力回击了西方敌对势力的造谣、污蔑。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一)加强委员会建设。民族委员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部署安排和栗战书委员长对民族委员会的批示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民族委员会分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专题调研、召开会议、举办学习班等各项工作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办事机构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紧密结合贯穿全年的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吸引力和感召力。组织全体党员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国家博物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文化博物馆参观,现场开展生动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推动干部交流、配备等工作。完善集体讨论研究工作机制,发挥工作专班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委员会依法履职。办事机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民委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全国人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