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教育法修订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职业 教育法修订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1年4月14日 山东青岛)

蔡达峰

同志们:

感谢大家光临今天的座谈会。这次调研很及时,12日、13日职业教育大会刚刚召开,习总书记就职业教育做出重要批示,我们同步就进行了调研,既是呼应,也是贯彻。刚才学勇主任传达了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省人大王随莲副主任出席并主持今天的会议,赞荣同志、庆国同志介绍了山东省、青岛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和对职业教育法修改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和职业院校、企业的同志结合实际做了很好的发言,对发展职业教育、修改职业教育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使我们了解到不少情况,很受启发。调研组的同志会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带回去,在法律修订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会后,我们还要实地考察几所职业院校,进一步听取学校、企业等各方面的意见。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作出全面部署,为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习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指示,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的召开,孙副总理作了部署,都充分表明了中央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全面领会党中央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一系列重要精神、方针政策,把职业教育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

第二,按照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新要求,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十四五规划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主题的方向、路径非常明确,就是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这对我国的教育布局、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职业教育被注入了新内涵,赋予新使命。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就要明确质量的内涵、标准,明确提高质量的路径、手段,明确保证质量提高的条件,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些问题系统梳理后,我们就能明确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些是内涵不清楚,有些是路径不当,有些是条件没保障,按照高质量标准来说,还有不足。造成不足的原因,有些属于能力,比如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都是教育能力的问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其实大家已经很努力在转变着教育的观念和方法,使得职业教育手段和理念更加先进。有些属于评价问题,包括学校对学生的评价,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评价,对职业学校毕业学生未来发展状况的评价,还没有形成共识。一方面说职业教育很光荣,一方面都不太愿意去做这个事,价值观上面两面化。有些属于积极性的问题,政府有多大积极性投入职业教育?学生有多大的积极性去参与?教师有多大积极性来从事这方面的职业?还有更多的是体制机制问题,包括刚才大家谈到的技术学校的法定地位问题,产学研合作的机制保障问题,职业的环境问题等等。总书记在批示中,对地方党委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这个要求非常现实,值得深思。职业教育的问题十分复杂,改革难度很大,涉及方面很多,比纯粹的教育问题要更加复杂一些。

第三,修改职业教育法,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职业教育法是职业教育活动与发展的依据和保障,发展职业教育,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完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修改职业教育法,就是要把党和国家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智慧意见、把实践工作中的经验,及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指导和规范实践。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列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今年立法工作计划。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十四五”开局之时,修改好职业教育法,对确保职业教育事业在新时期开好局、起好步十分重要。

这次修改职业教育法的总体思路,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聚焦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三是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及时将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修订的重点主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二是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三是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包括明确职业教育内涵、定位和实施原则、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四是推动多元办学,包括强化政府统筹和行业指导职责,发挥企业职业教育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五是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包括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职业教育社会评价机制。六是加强对职业支持和保障,包括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此外,还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我们希望,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更加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和广大群众的意愿,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山东作为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在职业教育地方立法方面起步较早,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希望你们为职业教育国家层面的立法多提意见建议,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地方立法。

祝愿山东省和青岛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