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2021年 工作总结

(2021年11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及常委会要求,在栗战书委员长的关怀下,在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联系指导下,积极主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监督、代表和对外交往等各项工作,为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环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深化学习成果的运用转化,不折不扣履职尽责

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党的理论统一思想和行动。持续深入学。分党组召开10次会议,同支部联学联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及时跟进学。召开7次委员会全体会议,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79篇,就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求,及时领会,做好落实。结合实际学。结合立法监督工作专题学习,对标对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逐条逐款精准落实,就环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向常委会党组专门作出报告。宣传交流学。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摘编成册,组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地方参会人员学习,印发地方人大及环资委贯彻情况交流简报8期。

提高政治站位,践履知行合一,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雄安新区和白洋淀有关水问题、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等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关工作9项,做好贯彻落实台账,经常委会办公厅报送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汇报,得到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长江保护、雄安新区水生态保护、赤水河流域共同立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立法、黄河保护立法、生物安全等21个方面工作的批示33件,王晨副委员长批示9件,沈跃跃副委员长批示22件,丁仲礼副委员长批示2件;跟踪整理贯彻落实领导同志批示工作台账66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报告”。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

环资委分党组和全体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常委会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开展交流研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贯彻落实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系统研究谋划立法、监督、代表等重点工作,明确要求委员会组成人员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高度,全面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始终保持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全会精神具体落实到环境资源领域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

(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环资委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及时召开分党组会议和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六个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四个机关”等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六个方面重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更加坚定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更加增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环资委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环境资源领域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凝心聚力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环资委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和成效

研究制定《中共全国人大环资委分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分阶段细化学习安排,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相结合起来,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开展“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初心宗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等8次集体学习研讨。在赴陕西、贵州、湖北、四川、河北、山西等地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期间,就地就近赴革命遗址遗迹、革命纪念场馆实地参观学习,实地学习塞罕坝精神、感悟右玉精神,重温红色历史,锤炼坚强党性。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方面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贯穿始终。

二、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积极做好环境资源领域立法工作

环资委着眼坚持和完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项,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步伐、丰富立法形式,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全年共完成噪声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3个立法项目的牵头起草工作;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资源综合利用立法、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等4个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积极推进负责联系的7部法律制定修改工作,其中黄河保护法草案已经提请常委会审议,原子能法、矿产资源法(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指导推动白洋淀保护协同立法和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送的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共276件。

(一)坚持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完成党中央交办的立法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牵头起草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推动黄河保护立法。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牵头起草提请审议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研究论证,积极推进立法规划内的其他立法项目。时刻对标对表总书记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研究论证,及时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向党中央作出请示,经批准后启动立法。

(二)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立法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急用先行,提高立法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牵头起草工作。湿地保护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牵头起草工作,将择机提请审议。积极做好环资委联系审议的7项立法工作,重点做好黄河保护法联系审议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部署要求,环资委提前介入并全力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就立法重点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三次对法律名称、法律适用范围等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前谋划,做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等4项法律研究论证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研究论证报告,提出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

(三)坚持问题导向,用立法积极回应人民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

倾听人民呼声,在立法中解决人民关切的环境问题,探索“小切口”立法,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中,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聚焦共性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用法律制度规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宁和谐环境需要。坚持生态利民、生态惠民,用法治保障人民利益。在湿地保护法起草中,用制度规范保障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鼓励公众参与湿地生态管护和合理利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进行联合调研,提出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

(四)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把立法质量放在首位,增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功效,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实际情况。完善环资委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每项立法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组建有关部门、专家参与的起草小组,充分发挥人大的组织协调作用,召开立法专班工作会议、起草小组会、部门和专家座谈会、专题论证会,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年来,赴北京、浙江、上海、河南、山东、山西、青海、西藏等地开展专题立法调研,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委托四川、甘肃、云南、新疆等省(区)开展调研,书面反馈情况。注重做好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大、科研机构、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及有关代表的意见。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湿地保护法草案、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分别征求了120家、92家、41家单位的意见,分别汇总形成了514条、564条、107条意见建议。环资委对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和分析,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法律草案讨论和修改,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切实在立法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五)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创新立法方式

适应立法新情况新要求,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指导,积极推动地方立法模式创新。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指示要求,提出共同立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统一责任“五个统一”的要求,指导推进共同立法工作。加强与云贵川三省人大有关机构的沟通交流,先后四次召开视频会议,就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的内涵、方法、步骤、程序等立法技术和立法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指导支持。三省人大常委会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为其他区域共同立法提供借鉴。推动地方开展协同立法,加强与京津冀晋四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在立法技术、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上提供支持,共同推进用法治力量保障雄安新区和白洋淀水资源保护利用。形成《全国人大协调指导白洋淀保护立法实现“一地为主、三地支持”的立法模式创新》报告。

三、持续强化法律实施监督,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资委坚持用法律武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突出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配合常委会开展1部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5个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1项专题调研,委员会开展1项专题调研。

(一)保持战略定力,持之以恒深入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环资委连续第4年配合常委会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组长,王晨副委员长,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杨振武秘书长和环资委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检查组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扎实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连续第6年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报告。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与预工委、财经委共同配合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连续等9年赴京津冀重点区域开展北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调研,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助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充分发挥法律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

(二)回应人民关切,依法推动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

环资委始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依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固废法执法检查聚焦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处置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深入到陕西、上海、内蒙古、湖北、湖南、海南、河南、黑龙江等8个省(区、市)的26个地市,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了128个单位,召开20次座谈会,扎实深入查找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常委会领导同志批示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野生动物致害问题,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建议常委会将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由书面报告改为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相关报告,将野生动物致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报告的重点内容之一。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广泛汇聚民智民意

固废法执法检查中首次围绕常委会执法检查活动,13个省(区、市)人大专门组织24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带头贯彻实施法律,就地就近就便开展监督,拓展了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增强了执法检查工作实效。在赴地方开展执法检查中,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反映人民呼声的桥梁纽带作用。召开座谈会与一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企业工作人员、居民村民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上下联动,形成人大监督工作整体合力

在配合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国务院有关工作报告、委员会专题调研中,均委托有关省(区、市)人大共同开展工作。固废法执法检查组所到的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执法检查,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实现了全国所有省区市全覆盖。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调研中,书面调研了长江流域19个省(区、市)的有关情况。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调研中,书面调研了31个省(区、市)相关工作情况。在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调研中,京津冀晋四省市人大协助提供了相关情况。各级人大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共同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形成人大监督工作整体合力。

四、密切联系代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要求,“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紧扣“好用管用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不断加强环资委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健全议案办理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意见建议,高质量做好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创新方式方法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大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44件议案,条条有回应、件件有答复。一是明确办理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牵头办理责任制;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议案办理协调会议,共同研究、沟通协调,有序开展代表议案协办、汇总、跟踪、研究、反馈、审议工作。二是认真研究,积极吸收采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代表议案中集中反映的热点和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如对制定黄河保护法、国家公园法、高原地区绿色发展促进法等议案开展调研,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其他各方意见建议,赴四川、青海等地实地调研并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有力推进了议案办理工作,全面推动和落实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三是加强联系沟通,提高质量效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特别是在牵头起草法律草案过程中更加重视代表的参与,积极采纳代表议案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了代表议案对立法工作的推动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见面、电话、政务微信视频会等多种方式与代表沟通交流。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已经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和办理工作。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付办理的代表建议案4件,督办的重点建议案共3类49件,其中包括14个省(区)代表团的全团建议,涉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实施等内容。环资委成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交办代表建议办理及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方案》,将建议办理督办与落实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督促和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充分吸收和采纳代表意见建议,扎实推动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环资委负责承办4件代表建议,其中会同办理的代表建议2件,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了协办意见;参阅办理的建议2件,主动与代表本人进行了汇报和沟通,代表们均表示赞同和感谢。

五、认真开展对外交往,积极开展新闻宣传

做好对外交往工作。环资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认真开展线上线下交流,为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委员会组成人员24次陪同常委会领导视频会见外宾、出席议会多边会议、双边交流,包括陪同会见埃及众议长、卢森堡国民议会议长、新西兰副议长、奥地利议长,会见法国驻华大使罗梁,出席第七届20国集团议长会议、各国议联气候变化议会会议,出席与美国国会议员视频交流,与柬埔寨国会视频交流,与肯尼亚议会交流机制第二次会议,与德国“中国之桥”协会视频交流等。环资委3次组团以线上方式出席第十四次北极地区议员大会、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前的议会会议、第二届南极议员大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对外交往中讲话发言20次,积极宣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全国人大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

做好法律宣传贯彻工作。配合常委会做好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栗战书委员长亲自出席实施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环资委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主流媒体上刊发解读文章,在“学习强国”上推出专项答题,推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法律贯彻实施的宣传和培训。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问卷和网络答题,近3200万人次参加了“学习强国”固废法专项答题,30多万人参与法律知识问卷调查,有效提升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通过及时更新中国人大内网、在《中国人大》杂志、全国人大APP和微信公众号、中国人大网外网等媒体平台报道最新活动动态、发表文章,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六、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各级人大环资委工作交流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依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为主题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新时代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提出要求。环资委负责同志与广东、湖北、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利用简报、网络、视频等形式加强与地方人大环资委工作联系,对贵州、福建、广西、河南、青海、河北、山东等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情况,长江流域19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精神情况,上海垃圾分类管理、打造“无废城市”情况,四川加强赤水河保护情况,湖北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形成简报12期,及时做好工作交流。

七、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环资委分党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充分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工作升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强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发挥环资委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理论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抓好中央巡视、机关内部巡视整改工作,为常委会和委员会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