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财经委第61次会议上的讲话——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在全国人大财经委第61次会议上的讲话——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

(2021年11月19日)

王东明

这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初步审议。刚才,审计署全面汇报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并介绍了后续工作安排。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草局等单位,分别汇报了审计查出有关突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这次会议之前,财经委、预算工委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到有关部门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委托部分省市开展调研等,研究提出跟踪监督报告等,报告站位高、思路清楚、重点突出,在刚才的讨论中,大家又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这些都为12月份常委会审议报告打下了较好基础。

从几个报告反映的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我原则赞成审计署和有关单位的报告,赞成财经委和预算工委的跟踪监督报告。对于跟踪监督报告和大家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采纳,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认识,加强整改,同时也要修改完善好整改情况的报告,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这里,就整改工作再强调几点。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中央历来重视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工作。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又相继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总书记在5月份中央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讲话强调,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党委和政府督查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审计整改合力;在6月份考察青海时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政治责任,统筹抓好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7月,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就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监督机制等作出安排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多次在常委会会议上讲话强调,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审计整改监督;在今年6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强调,要始终贯穿讲政治这一要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等的财政支出和审计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抓好审计整改,切实解决和杜绝屡查屡犯问题。

从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看,审计查出问题涉及面广,有些问题十分突出,甚至涉及违纪违法。比如,有中央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尚未理顺、中央政府性基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不到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面不完整等问题;有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部门预算不完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存在缺漏、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违规使用、套取挪用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态环保资金激励引导作用不充分等问题;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财政直达资金下达拨付慢、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不落实、违规返还税款或征收过头税、地方政府未严格按用途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等问题,等等。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认识这些突出问题事关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调整经济结构、保障重点民生和防控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关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贯彻落实。各部门、各地方、各方面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具体行动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对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的重要作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第二,要进一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审计署的报告从四个方面分析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其他几份报告也对产生问题的原因作了分析。下一步,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和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产生问题的原因,既作宏观层面的分析,也要进一步分类分级作些具体分析。看看哪些属于思想认识问题,哪些属于政策落实问题,哪些是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哪些是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等等,从而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特别是对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查找体制机制上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通过加强管理、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等,从根本上推动问题解决。

第三,要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有关部门要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层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分类施策,逐项分解任务,明确限期整改,对虚假整改、推诿整改等情形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下大气力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形成整改合力。整改是一个系统工程,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整改任务更是如此。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工作联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工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贯通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有效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第五,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整改工作。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审计查出问题有不少属于违纪违法问题,要把法律和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大依法追责问责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审计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开展审计整改,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和预算约束刚性。要重视运用审计整改成果推进完善财税、监督等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约束,夯实依法理财、依法审计、依法监督的法治基础。

第六,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提高监督实效。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聚焦突出问题,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持续督促整改到位。财经委、预算工委要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措,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对屡审屡犯、屡改屡犯的突出问题,对严重背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问题,对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对普遍存在、长期存在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综合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下大气力推动解决。要把审计整改监督与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作为明年预算决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审计监督等财经监督工作的重点,持续跟踪,举一反三,提升审计整改监督的实效。要完善财经工作监督机制,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切实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同时,在加强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逐步拓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的广度深度,促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