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11月18日)
曹建明
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刚刚闭幕、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不久的背景下,我们今天召开公证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很有意义。今天的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进一步推动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刚才,玉良同志介绍了执法检查报告稿起草工作情况和主要内容,大家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执法检查工作给予肯定,对报告稿的框架和主要内容都原则同意,同时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会后,执法检查组要认真研究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把报告进一步修改好完善好,认真做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公证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自7月16日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来,执法检查组和各有关方面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吉炳轩副委员长、沈跃跃副委员长、郝明金副委员长和我分别带领检查组赴6个省(区、市)开展了实地检查。同时,还委托4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内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监察司法委加强组织协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都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司法部派员全程参加,外交部、国家档案局、中国公证协会也派员参加了部分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所到各地党委、人大、政府都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周密安排检查行程,客观反映法律实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受委托开展检查的地区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如期提交了委托执法检查报告。中央和地方有关新闻媒体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为执法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执法检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在此,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这次执法检查,结合我们几位副委员长带队到各地实地检查的亲身感受,我们感到有这么几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几位副委员长到地方检查时,都带头宣讲党中央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的部署要求,推进公证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吉炳轩副委员长到河北检查时,将公证制度和公证法放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局中考量,并从公证制度契合中华民族崇尚中庸、中道、和谐的历史文化传统,公证行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宣讲,提出要求,参加检查的同志都表示深受教育、深受启发。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依法原则。各执法检查组都十分重视紧密结合公证法的规定和当前公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检查重点,并加强抽查暗访,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努力找到难点和痛点,以真正形成改进工作的压力和动力。辽宁头两年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将公证机构与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合并,公证机构最基本的独立性难以满足,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影响。监司委在前期沟通中一直关注这个问题,促进辽宁加快整改,保证公证机构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检查组赴辽宁实地检查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这次执法检查,我们委托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公证法学研究中心开展第三方评估。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统计分析等方式,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以提高执法检查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两家机构分别回收有效调查问卷5100份和2428份,调研对象的选择既注意东中西部不同地域,也兼顾不同层级、不同规模、不同体制的公证机构,提交的评估报告质量很高。
四是发挥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作用。执法检查组成员中,共有12位全国人大代表。实地检查中,还与地方人大密切配合,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共47位参加座谈和检查,赴法院、农村、社区、银行、企业等,与专家学者、公证从业人员、律师、办证当事人等进行深入交流,在执法检查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到上海检查时,还专门听取了虹桥街道、田林街道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对公证法实施的意见建议。
五是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检查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今年暑期疫情的反复对执法检查造成了较大影响,几个执法检查小组抓住8月下旬9月上旬疫情有所好转的窗口期,密集安排实地检查。沈跃跃副委员长在广东检查时马不停蹄,在3天有效工作时间里召开了3个座谈会,实地检查了7家公证处,随机抽查了2家公证处。郝明金副委员长在北京检查时,明查和暗访两路同时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
下面,结合检查情况和大家的发言,我谈三点意见。
一、抓紧修改完善,按时提交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https://www.daowen.com)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执法检查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法定形式,是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执法检查报告是执法检查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报告既要总结法律实施的成效,更要聚焦影响法律实施、制约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提出增强法律制度执行力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要认真研究、吸收采纳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集中力量修改完善好执法检查报告。
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以中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法律监督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步调一致,通过法律实施监督,推动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二要进一步紧扣法律条文查摆和分析问题。公证法自2006年3月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坚持“紧扣法律条文”这一导向。赴地方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围绕检查重点,紧扣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开展检查,重点查找法律实施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执法检查报告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提出建议,都紧紧围绕法律本身进行,特别是对照法律条文查找分析法律制度落实、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追究方面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紧扣法律条文,梳理分析法律实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体现在执法检查报告中。
三要进一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公证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中的重点难点,既有理念观念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的问题,还有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要围绕破解影响法律实施和推进改革的关键问题,从法律制度、体制机制、政策举措等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法律制度执行力。意见建议还要突出法律实施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制度,依法推进公证工作全面提升质效。
二、注重成果转化,进一步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公证法颁布施行以来,各地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公证法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通过加强对公证法实施情况的监督,进一步督促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推动将法律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要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深改委通过的《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按照党中央对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继续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运行机制,规范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深化公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满足人民群众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放在第一位,坚持发展公证公益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服务需求。要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便民利民,通过不断完善机制、优化服务,提高公证服务的供给总量、质量和效率。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推动编制备案化管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企业化财务管理等配套改革成果落地。
二要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要通过统筹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和公证法贯彻实施,进一步发挥公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对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公证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有更加清晰的认识,适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发展,不断丰富公证服务的新领域。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全面依法治国对公证服务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三要进一步完善公证法律制度。公证法已经施行近16年,一些法律条款已经不适应新形势需要,客观上需作出修改完善。这次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收集了很多关于修改法律的意见建议,内容涵盖了公证机构、公证业务范围、公证效力、公证程序、法律责任等各方面。有关方面要加强分析研究,适时启动公证法修改工作。要根据中央关于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精神,遵循客观规律,一方面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创新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为解决公证工作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提供“法律方案”;同时要注重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配套衔接,推动形成完备的公证法律制度体系,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三、抓好跟踪监督,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12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公证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办公厅和监察司法委等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常委会后,办公厅要及时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送交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处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整改举措,并在6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监察司法委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要及时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按照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和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希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后续工作。
最后,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对中央编办、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新闻媒体及各有关方面的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