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
军事演习的协定》补充议定书〉的议案》的
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补充议定书〉的议案》。
外事委员会认为,2019年4月由我国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魏凤和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代表分别代表本国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补充议定书》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批准该议定书符合我国利益和实际需要。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该议定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