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过程的公开化

四、审议过程的公开化

审议应当在公开的程序中才能发生非常大的作用。当前我国人大审议工作报告并未进行直播,虽然一些代表的审议发言能通过网络或者传统媒体加以报道,但毕竟经过“过滤”,其正确的审议意见的落实也必定受到限制。如果审议过程完全公开,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完全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则其发言必定更加谨慎,不客观、不公正的发言也会有所收敛,对司法机关的不当压力也许能加以缓解。因此,审议应当公开进行。但是,由于审议的公开化,一旦有不当言论,其对司法权威的伤害也必定倍增。所以,司法机关独立性的保障机制有必要跟进,在强化人大监督的同时,增强司法机关对抗不当压力、不当影响的能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