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三、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表明了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变化的三种基本情况: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如因委托培养合同的签订产生了用人单位学校以及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即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主体变更是指主体的增加、减少和改变。如学校与企业间的委托培养学生因原委托企业破产而改变委托方。

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如学校向某一企业借款而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学校为债务人,企业为债权人。届时学校依照合同返还了借款,则与该企业的债权债务民事关系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