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

二、 学生伤害 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不严,管理不善

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是导致学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学校本应该有严格的门卫制度,禁止无关的汽车进入,可是某县城中学课间休息时,门卫情面难却,私自将熟人儿子驾驶的汽车放入学校调头,结果将一学生腿骨撞断,休学半年。除了门卫制度外,学校还应建立教师值勤制度、食堂卫生制度(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宿舍管理制度等。

(二)设备陈旧老化,未及时修复或拆除

学校设备陈旧老化,又未能及时修复或拆除,这就为学校带来事故隐患。例如,某校操场上有一陈旧生锈的单杠,离旧单杠不远又竖起了新单杠,尽管教师几次教育学生不要去玩旧单杠,但一学生仍不听从劝阻,下课时爬上旧单杠,结果单杠断裂,摔成重伤。像这样的事,学生本人自然有责任,但学校也要负一定责任。

(三)校长、教师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

从法律上讲,玩忽职守与工作责任心不强属于不同性质的行为,前者为读职行为,通常要承担法律责任,后者属于认识问题,主要给予批评教育。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

学校相当一部分事故是由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所致。例如,陕西某农村小学学生胡某上课迟到,被教导主任王某用树枝、竹条抽打脸部,左眼被打瞎。除了类似的直接体罚外,学校还有大量的变相体罚,如罚站、罚抄作业等。

体罚一般属于故意行为,必须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当然,很多时候不一定是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而是教师教育方法不当,结果引发了事故。例如,教师教育学生时态度粗暴,使用侮辱性字眼,学生不堪忍受,自杀身亡。再如,教师常常占用课余时间令学生完成作业,放学晚又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使学生在路上不幸受到伤害等。

(五)安全保护措施不力

体育课、课间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常常因为保护措施不力而引发事故。目前很多学校盖起高楼,学校也应加强安全教育,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六)学生体质特殊或有疾病

有些事故由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引起,对此,学校一般不承担责任。例如,某中学组织学生到县城参加集会,一女生表示不愿参加,却又说不出任何理由,因此学校未予批准。时值初夏,天气炎热,途中该生突然昏迷倒地,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查,该生周身无汗腺,属特殊体质,热天体热无法散发,中暑而亡。事后家长告到法院,追究学校责任。法院裁决,该生及其家长从未将特殊体质一事告知学校,学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组织活动,属于正常教育行为。为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学校应建立卫生保健制度。新生一入校,首先为学生建立卫生档案卡,特别注明其体质特征,如有无先天性心脏病、对青霉素针剂有无过敏史等。

(七)学生自尊心过强,心理承受能力过差

有些学生自尊心过强,或是心理承受能力过差,在家备受宠爱,到校后违反有关纪律,受到教师批评,一时想不开,走上绝路。某中学举行期中考试,一学生在试卷内夹带纸条,被监考教师发现,当场撕掉试卷,送至有关部门处理,后学校给予该生通报批评处理,该生当晚服农药自杀。为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在教育教学与管理过程中,应考虑到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