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济的概念与途径

一、法律救济的概念与途径

“救济”一词在社会生活中运用得较为广泛。一般意义上的救济指的是一种物质帮助。而法律意义上的救济不同于一般意义上救济的含义。教育行政法律救济,是指教育管理活动的相对人(被管理者),因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致使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求国家有关机关予以补救的法律制度。教育行政法律救济是针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所产生的消极后果进行的一种法律补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教育法律、法规明确地规定了教师和受教育者享有申诉、复议、诉讼等权利,初步建立了我国教育行政法律救济的基本框架。此外,我国的不少地方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教育行政法律救济渠道的畅通。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教育行政法律救济的途径主要包括教育申诉、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以及教育行政赔偿。这些立法状况表明,教育行政法律救济制度正在我国逐步建立。

(一)法律救济的含义

法律救济是指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使受到损害的相关法律关系主体获得法律上的补救。法律救济是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前提的,没有损害事实就没有法律救济,只有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进行法律救济。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保证法定义务的履行。法律救济是权利人的一种法定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体现了法律救济的法定性。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理解法律救济的含义。

第一,法律救济是以保障合法权益的实现为基础的。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在社会活动中,在许多权利纠纷或权利冲突中,都伴随着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当公民的这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通过一定方式来恢复受损害的权利或给予补救,这些权利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第二,法律救济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得以启动的。在法律救济中,无论采用何种救济手段和程序,必须有教育侵权行为的存在。相对人只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基础上才可以提出救济请求。

第三,法律救济是对受侵害合法权益的恢复和补救。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关系主体进行补救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不仅包括司法救济方式、行政救济方式,还包括其他通过组织内部或民间渠道进行救济的方式。(https://www.daowen.com)

(二)法律救济的途径

法律救济的途径和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主要有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两种。

行政救济,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行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行政救济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

民事救济,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被侵害之虞时,权利人行使诉权,通过仲裁、诉讼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民事救济主要指民事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