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世紀的步兵

三、中世紀的步兵

罗馬步兵衰落了,拜占庭步兵也随着衰落了。强迫征兵这种制度仍然保留着,不过它除了能在軍队中建立最不适用的部队以外,別无他用。由蛮族和雇佣兵組成的輔助部队,是軍队中最好的部队,但是就連他們的质量也不高。軍队中的等級管理制度日益完备,达到了几乎是十足的官僚制度的地步,結果和我們目前在俄国所看到的一样:在花費大量金錢而且部分仅是名义上存在的軍队中,有了营私舞弊和盜窃国家資財的完善的組織。与东方非正規騎兵作战,使得步兵的作用愈来愈小,同时也使步兵的质量愈来愈坏。馬弓手成了慣用的一种兵;如果不是全部,至少大部分步兵除了矛和劍以外都还装备了弓箭。这样,远战就成了平常的事,而白刃格斗則被认为是某种过了时的东西。当时人們都把步兵看做廢物,故意让它远离战場,主要用于警备勤务。維利薩里所进行的大多数会战中,只有騎兵单一作战,而当步兵也参加会战时,它总是一触即潰。維利薩里的战术完全依据下述原則:避免白刃格斗,用圍困法战胜敌人。如果說他在同根本沒有投擲武器的哥特人作战时,由于选擇了哥特人的方陣不能行动的起伏地做战場而成功地运用了这个原則,那末他在同步兵的战法与古罗馬步兵的战法有某些共同点的法兰克人作战时,以及在同騎兵无疑胜过他的騎兵的波斯人作战时,却遭到了失敗。

征服罗馬帝国的日耳曼軍队,最初主要由步兵組成,而且成独特的多立斯方陣作战;首領和較富有的人在前列,其余的人在他們后面。他們的武器是劍和矛。但是,法兰克人有短柄的双刃斧,在持劍冲鋒以前像罗馬人擲投枪一样把双刃斧擲入敌陣。他們和薩克森人在一个时期内保持有値得欽佩的优良的步兵,但征服各地的条頓人自己逐漸地轉服騎兵勤务,而步兵則由被征服的罗馬各行省的居民担任。这样一来,在步兵中服役就被鄙視为奴隶和农奴的事,因此,步兵的质量也必然相应地降低了。到十世紀末,騎兵成了在欧洲各地眞正决定会战結局的唯一兵种;而步兵,虽然人数在各国軍队中都比騎兵多得多,但只不过是装备低劣、几乎誰也不想好好地加以組織的一群烏合之众而已。步兵甚至不算作兵了。miles〔兵〕这个詞成了騎兵的同义詞。唯一能够保持大批步兵的地方就是城市,特別是在意大利和弗兰德。城市有自己的民軍,他們自然都是步兵;但由于近郊的貴族无止境的紛爭,民軍保卫城市成为經常性的任务,所以不久又认为用雇佣兵組成的軍队来代替由市民組成的民軍是比較合适的;然而,为了应付紧急情况,民軍仍然保存了下来。但就是这样,我們也看不出城市步兵比貴族召募来的、在作战时总是留下看守輜重的烏合之众的步兵有什么显著的优越性。至少,在騎士的极盛时期是如此。在这个时期的騎兵中,每个騎士cap-à-pied〔从头到脚〕全身披戴着甲胃,騎着同样裹以甲胃的战馬。他們的后面都跟随有装备輕得多的侍从兵和其他許多沒有甲胃但装备了弓箭的騎手。在战斗队形中,这些兵是按照类似古代多立斯方陣的編队原則部署的:重装騎士在第一列,侍从兵在第二列,馬弓手殿后。馬弓手由于武器的关系,不久即成徒步队形作战,而且这逐漸成为一种常規了,因此,他們的战馬就主要用于行軍,而不是用于攻击。装备大弓的英国弓箭手(而在南欧則使用弩),运用这种成徒步队形作战的方法成績特別显著,很可能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成徒步队形作战的方法很快在馬弓手中广泛流行。毫无疑問,在法国的长期作战中,重装騎士的馬匹很快就疲憊不堪,而只适于作为运輸工具使用。在这种可悲的情况下,配备劣馬的gendarmes〔铁甲騎士〕不得不下馬,組成以最好的一部分步兵(特別是威尔士人)来补充的长矛手方陣,这是十分自然的;同时,备有仍适于攻击的馬匹的騎士,現在就組成有眞正战斗力的騎兵。这种队形对于防御战极为适合;黑亲王[3]的各次会战都采用了这种队形,幷且像大家所知道的,都获得了全胜。新的作战方法很快就被法国人和其他民族采用了,在十四和十五世紀可以认为是几乎通用的战法。这样,經过了一千七百年,我們差不多又回到了亚历山大的战术时代,所不同的仅仅是,亚历山大的騎兵是当时新兴的兵种,是用以加强日趋衰退的重步兵的战斗力的,而这时,由下馬的騎兵組成的重步兵則生动地证明,騎兵正在衰退,步兵又在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