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倫共产党人案件

4.科倫共产党人案件

我們且撇开日内瓦帝国摄政的“办公窒”不談,来談談科倫普魯士王国陪审法庭。

馬克思在科倫案件中起了杰出的作用。”毫无疑問。

“科倫审訊了他的同盟的同志們。”一点不錯。

科倫被吿們的审前羈押竟拖了一年半之久。

普魯士警察局和大使館,辛凱尔迪及其全班人馬,邮局和地方当局,内务部和司法部,——所有这些在这一年半中都作了极其巨大的努力,要弄出某种corpus delicti〔犯罪构成〕来。

因此,福格特为了偵查我的“行动”,掌握了可以說是普魯士国家的輔助手段,甚至从我的1853年巴塞尔出版的“揭露科倫共产党人案件”中占有了眞凭实据;这本书是他在日内瓦工人协会里找到的,他把它借去“进行了硏究”。現在卡尔这小子准不放过使我害怕的机会了。可是不然!福格特这次“为难”了,他放出了几个他特有的、带恶臭的、窒息性的炮彈[39],然后一边仓皇退却,一边含糊地說:

科倫案件对我們幷沒有特殊意义。”(“主要著作”第172頁)

在“揭露”中,除了其他人以外,我还不能不涉及奧·維利希先生。維利希的自我辯护书[40],是从他在1853年10月28日“紐約刑法报”379上把我的著作評論为“对德意志联邦中央警察局的駭人听聞行动的巧妙批判”开始的。我的著作的出版者雅·小沙貝利茨收到我的手稿以后,1852年12月11日从巴塞尔写信吿訴我說:

“您对警察当局的不光彩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是无与倫比的。您給普魯士的現存制度树立了一座坚实的紀念碑。”

他还补充說,一些权威人士也同意他的看法,而这些“权威人士”的头儿就是卡尔·福格特先生目前在日内瓦的一位朋友。

我的小册子出版七年之后,它使我毫不相識的柏林的艾希霍夫先生——大家知道,艾希霍夫曾被控誹謗施梯伯而受到法庭审訊,——在起訴时发表了如下声明:

“我仔細硏究了科倫共产党人案件,因此,我不仅必須完全維持我最初对施梯伯的控吿,控吿他違背誓約,而且必須扩大对施梯伯的控吿,即控吿他在这一案件中的全部证詞都是捏造的……对科倫被吿們的判决,仅仅是根据施梯伯的证詞作出的……施梯伯的全部证詞彻头彻尾都是違背誓約的。”(1860年5月9日柏林“福斯报”380第一附刊)

福格特本人也承认:

“他〈馬克思〉煞費苦心地向被吿們的辯护人提供材料,向他們发出起訴的指示…

大家知道,在那里〈即在科倫〉,施梯伯、弗略里等密探提出了亲自伪造的假文件作为‘证据’,而且在那里,在这帮警察敗类中間揭露出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藏垢納汚的丑恶淵藪。”(“主要著作”第169、170頁)

如果福格特用有利于波拿巴主义的宣傳来证明他对政变的仇恨,那末,我为什么不能用揭露这种宣傳的极端卑鄙齷齪来证明“我”同秘密警察当局的“交往”呢?如果警察当局已經掌握了眞凭实据,那为什么还要造假的呢?

但是,——福格特敎授敎訓說,——

“然而打击只是打敗了科倫馬克思同盟的盟員,只是打敗了馬克思派。”

的确如此,普隆涅斯!难道打击最初不是打敗了巴黎的另一个派,接着又打敗了柏林的又一个派(拉登多夫案件),然后又打敗了不来梅的其他一个派(死人同盟)381等等嗎?

至于說到对科倫被吿們的判决,那我不妨引证一下我的“揭露”中与此有关的几段:

“最初,需要警察当局进行創造奇迹的干涉,为的是掩盖案件的那种純粹的傾向性。‘即将进行的揭发将向你們陪审員先生們表明:这一案件幷不是具有傾向性的案件’,——澤特(檢察官)用这句話宣吿法庭辯論开始。而現在(在审理末)他更强調傾向性,以便把警察当局所进行的揭发置諸脑后。在进行了一年半的审前偵查之后,陪审員們需要能够证明犯罪的客观材料,以期在舆論面前洗刷自己。

在演了五个星期的警察喜剧之后,陪审員們又需要‘純粹的傾向’,以期洗淸实际材料的汚秽。因此,澤特幷不滿足于迫使檢察院作出‘缺乏客观的犯罪构成’这样一个判决的材料。他还更进了一步。他还企图证明,反对密謀的法律根本不要求什么犯罪构成,而純粹是傾向性的法律,可見,密謀的槪念只不过是用合法手續燒死政治異敎徒的一种借口而已。由于应用被吿們被捕以后頒布的新的普魯士刑法典去对付他們,他的企图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个法典似乎包括有减輕惩罰的条款,奴顏婢膝的法庭就以此为借口,允許把它当做似乎具有追究旣往的力量的法律来加以应用。可是,如果案件是具有純粹傾向性的案件,那为什么需要一年半的时間来进行审前偵查呢?这是由于傾向。”(同上,第71、72頁)382“随着普魯士警察当局亲自伪造幷暗中偸运的記录本的眞相大白,案件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現在陪审員們已无法承认被吿是有罪还是无罪了;現在他們必須承认的是:被吿有罪,还是政府有罪。

宣判被吿无罪就等于判决政府有罪。”(同上,第70頁)383

辛凱尔迪在科倫案件时期发給普魯士駐倫敦大使館的一封信,证明当时普魯士政府正是这样估計业已出現的局势的;他在这封信里說:“政治警察当局的整个命运,要看这一案件的結局来决定。”因此,他要求用1000塔勒作为报酬找到一个人,能在法庭上代表已經逃之夭夭的证人豪普特。当收到辛凱尔迪的另一封信时,这样的人的确已經找到了:

“国家檢察官指望:在陪审团組成良好的情况下,即使不进一步采取非常措施,也将作出认为有罪的判决,因此,他〈辛凱尔迪〉要求暫时不要采取任何措施。”(見附录4)

的确,正是这种科倫陪审員的良好組成,普魯士的辛凱尔迪—施梯伯制度显得庄严和高尙了。“要是科倫人被判罪,柏林就将响起一声巨雷”,——暫时調到普魯士駐倫敦大使館工作的警察敗类在1852年10月就已經了解这一点,即使警察地雷到1853年3月底才在柏林爆炸(拉登多夫密謀)(見附录4)。

由于自由派的怯懦,使得反动派在許多年中橫行无阻;这种怯懦表現得愈无止境,自由派事后关于反动时代的叫囂也就愈加响亮。因此,科倫案件时期,我想在普魯士自由派报刊上揭露施梯伯的欺騙的一切尝試,都遭到了失敗。这些报刊在自己的旗帜上用大字写着:謹愼小心是公民的首要职責,而且你将在这种标志下生存。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