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誹 謗

5.誹 謗

科倫共产党人案件結束以后,有人大肆散布——特別是在美国的德文报刊上——福格特式的誹謗,說我对工人們进行“剝削”。我的几个住在美国的朋友——約·魏德迈、阿·雅科比博士(紐約的私人开业医生,科倫共产党人案件的被吿之一)和阿·克路斯(华盛頓合众国海軍部职員)发表了一篇文章,詳細反駁这种荒唐誹謗(注有:1853年11月7日于紐約),同时指出,如果問題是要博得小市民的欢心,那我有权对自己的私事保持沉默。“但是,当自己应該面对crapule〔恶棍〕、小市民和堕落的游蕩者时,我們认为沉默对事业是有害的,因此,我們打破了沉默。”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