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和十七世紀的步兵
在这以前不久,欧洲大陆,除土耳其以外,已經看不到大弓;在十六世紀的前25年,法国的加斯科尼人最后一次使用弩。弩到处都被明火枪代替了。这种本身完善程度不等、或确切些說粗糙程度不等的火枪,从此便成了步兵的第二类武器。十七世紀的明火枪是一种构造簡陋的粗笨的武器,口徑太大,因而除了射程小以外,不能保证射击最起碼的精度和对长矛手胸甲的穿透力。約在1530年左右盛行的一种火器是重火枪,这种枪射击时要擱在叉形脚架上,因为沒有这种支架,射手就不能瞄准。火枪手佩戴有短劍,但沒有护身器具,他們或成散开队形与敌人互射,或成特殊的疏开的队形扼守防御陣地,或在这种陣地上为长矛手作攻击准备。不久,火枪手的人数按比例来說比长矛手增加了很多;在弗朗斯瓦一世在意大利进行的各次会战中,火枪手的人数还比长矛手少得多,但30年以后,就至少是相等了。由于火枪手人数的增加,就必須发明某种战术,以便将火枪手正規地配置在总的战斗队形中。这一点在被称为匈牙利战斗队形[Hungarian ordinance]的一套战术中已經做到了,这种队形是帝国的軍队在匈牙利与土耳其人作战期間創立的。火枪手在白刃战中不能自卫,所以經常配置在能够退到长矛手后面隐蔽的地方。于是,他們有时配置在两翼,有时配置在四角上;最常見的是在长矛手的方队或纵队的四周,圍以一列火枪手,同时,火枪手受到后列的长矛手的保护。最后,把火枪手配置在长矛手两翼的原則被广泛采用,荷兰人在独立战爭时所实行的一套新战术就采用了这一原則。这套战术的特点,就是每一支軍队按照瑞士战术或匈牙利战术所分成的三个大方陣再作进一步的划分。每个大方陣列成三綫,中間的一綫又分为左翼和右翼,两翼之間的間隙至少等于第一綫的正面寬度。全軍分編为若干个半团,我們把这种半团称为营;每个营的长矛手配置在中央,火枪手配置在两翼。前卫的兵力为3个团,通常队形如下:2个半团为第一綫,构成綿亘的正面;每翼之后又各有1个半团;再后面就是其余2个半团,同样构成綿亘的正面,与第一綫平行。主力和后卫或配置在前卫的翼側,或配置在前卫之后,但队形通常同上。这里在一定程度上又回到了原先的罗馬队形,即分成三綫和几个不大的独立单位。
帝国的人以及西班牙人认为,必須把他們龐大的軍队分成更多的部分,而不是分成上述三个部分。但是,他們的营,即战术单位,比荷兰人的大得多,作战时不是成橫队,而是成纵队或方队,幷且战斗队形也沒有固定的形式,一直到荷兰独立战爭时西班牙人才把他們的軍队編成一种大家叫做西班牙旅的战斗队形。4个这样的大营(每一个常常由若干个团組成)編成1个方队,四周各有一列或两列火枪手,幷且每个角上都有側防火枪手队;这4个营之間保持一定的間隙,配置在正方形的四个角上,而且其中的一角朝向敌方。如果軍队合編为1个旅过于龐大,則可分編为2个旅,这样就构成三綫。第一綫2个营,第二綫4个营(有时只有3个营),第三綫2个营。我們可以看出,如同荷兰的战法一样,这里也在企图恢复过去罗馬的三綫制。
在十六世紀发生了另一个重大的变化:重装騎士队被解散了,雇佣騎兵起而代之。雇佣騎兵像我們現代的胸甲騎兵一样,装备有胸甲、头盔、双刃刀和手枪。这种騎兵比从前的騎兵行动迅速得多,因此对步兵的威胁也就更大;但是当时的长矛手却始終不怕它。由于这一变化,騎兵便統一成为一个兵种,幷且在軍队中占相当大的比例,特別是在我們現在所要考察的三十年战爭时期。在这时期,雇佣兵制度盛行于欧洲;依靠战爭和为了战爭而生活的人形成了一个阶层;虽然战术可能因此发展了,但是,人員——組成軍队幷决定軍队的morale〔精神状态〕的材料——的质量却当然因此而受到了損害。在中欧充滿了形形色色的雇佣兵队长,他們以宗敎和政治糾紛为借口,掠夺和蹂躪整批国家。兵士的品质愈来愈坏,一直到法国革命最后廢除雇佣兵制度时为止。帝国的人作战时采用西班牙旅的战法,一綫配置4个或4个以上的旅,幷用同样的方法构成三綫。瑞典人在古斯达夫-阿道夫时代編成瑞典旅,每个旅由3个营組成,1个营在前,2个营稍后。每个营展开成一綫,中央是长矛手,两翼是火枪手。这两种步兵(他們的人数相等)配置时构成綿亘的陣綫,彼此都能进行掩护。假定命令火枪手构成綿亘的陣綫,这时中央营即前列营的两翼火枪手便站到长矛手的前面进行掩护,而其他两营的火枪手則各前进到相应的翼側,与前一个营的火枪手取齐构成一綫。如果預料到有騎兵攻击,那末所有的火枪手都应退避到长矛手的后面,而两翼的长矛手則向前移动,与中央的长矛手取齐成一綫,这样,长矛手就构成綿亘的陣綫。战斗队形是以配置在軍队中央的各旅編成的两綫构成的,而大量的騎兵則配置在两翼,中間夹杂有小队火枪手。这套瑞典战法的特点是:长矛手,在十六世紀曾是一种具有巨大进攻力量的兵,現在已失去了任何攻击的能力。他們成了单純的防御工具,其任务是掩护火枪手免遭騎兵的攻击;而騎兵不得不重新肩負起攻击的全部重担。这样一来,步兵就失去了原来的地位,而騎兵則恢复了自己的地位。以后,古斯达夫-阿道夫在实战中取消了当时騎兵所慣用的一种战斗方法——射击;他命令騎兵始終要手持双刃刀全速冲鋒;从这时起,直到恢复在起伏地上作战时止,凡采用这种战术的騎兵,都可以因为在与步兵較量中取得巨大的胜利而自夸。这种情况,对于十七和十八世紀的雇佣步兵来說,是最严酷不过的判决了,然而从执行各种战斗任务这方面来看,它仍然是历代最有訓练的步兵。
对欧洲軍队的战术来說,三十年战爭总的結果是,无論是瑞典旅或西班牙旅都不存在了,軍队这时开始配置为两綫,騎兵构成两翼,步兵在中央,炮兵配置在这两个兵种的正面前,或两者之間的間隙上。有时还留有由騎兵編成的或由騎兵和步兵混合編成的預备队。步兵展开成纵深为6列的橫队;火枪已輕便得多,不用叉形脚架便可进行射击;各国都采用带彈壳的子彈和子彈盒。火枪手和长矛手合編在同一个步兵营内,这就产生了最复杂的战术队形变換;而合編的理由是必須建立所謂防騎兵的步兵营或者就像我們所說的方队。即使在編成簡单的方队时,要将中央的6列长矛手拉开,以便从四面保护那些不能抵抗騎兵的火枪手,这也不是一件輕而易举的事;而要用这种方法把一个营編成十字队形、八角队形或其他一些奇特的队形,那又是多么困难!所以,这一时期的軍事訓练方法比任何时候都复杂,除終身服役的兵士外,无論誰都毫无希望做到哪怕是大体上掌握它。同时,很明显,在敌人的視界内編成能够击退騎兵攻击的战斗队形的一切尝試,都完全是枉費心机的。任何有战斗力的騎兵,不等这些营的队形变換完成四分之一的时候,就早已冲到这种营的中央了。
在十七世紀下半叶,长矛手的人数比火枪手大大减少了,因为从长矛手丧失全部进攻力量时起,火枪手就成了步兵的眞正的攻击力量。此外,人們发現当时最厉害的騎兵——土耳其騎兵——經常突破长矛手的方队,但是他們的攻击也經常被排成一綫的火枪手以准确的射击所击退。因此,帝国的人便在自己的匈牙利部队中完全廢除了长矛,而有时用chevaux de frise〔拒馬〕来代替它,这种拒馬是到战場上才装配起来的,幷且拒馬上的尖刃由火枪手携带,作为他們常备装具的一部分。在其他国家中也有同样的情况,軍队作战时根本沒有长矛手,火枪手在受到騎兵攻击的威胁时,凭借自己的火力和騎兵的支援来抵抗。但是彻底廢除长矛,还是有賴于如下两种发明:大約在1640年法国发明的、幷于1699年改进为直到現在还在使用的一种方便的武器——刺刀,以及大約在1650年发明的燧发机。刺刀当然不能完全代替长矛,但它还是使火枪手有了一定程度的自卫能力,而在这以前,人們认为火枪手通常是靠长矛手来保护的;燧发机簡化了装彈过程,这样就不仅能用快射弥补刺刀的不足,而且能以此取得大得多的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