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款组织体系

二、侗族款组织体系

侗族人民为了管理自己,追求自身的发展,沿袭先民盟诅立约的习惯,以地域为纽带,实行盟约立款制,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款约制”。“款约制”是以血缘为基础、以地域为纽带的一种带有军事联盟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这种款约制,随着中央王朝统治的逐步深入而逐渐解体,直到清末民初,边远的侗族地区,虽名义上为中央统治,设立县、乡、保、甲制,但实质上仍是两种社会管理制度并行。对中央王朝的政令,以保、甲等形式出面管理,而对内部事务,仍然以款规相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