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计算模式思路之构架
2026年02月26日
(一)死亡赔偿金计算模式思路之构架
首先,通过对于诸多学者观点的整理可见,学界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模式虽然存在不同的认识,但是大体上均意图使死亡赔偿金能够实现对死者继承人未来可继承利益损失的补偿,这一点实际上与我国法律对于死亡赔偿金性质之选择相契合。既然学理上的现有观点和成文法律上的规定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上基本达成一致,并且继承丧失说的应用更有利于实现对赔偿权利人损害的填补,那么,死亡赔偿金计算模式的构造以继承丧失说作为其理论基础为宜。相应地,死亡赔偿金以死者生前实际收入作为计算的基础标准为宜。
其次,不同人群其生前实际收入的确定方法以及死后其近亲属可继承财产的逸失均是不同的,所以,可以采用类型化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将人群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归类,进而分别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在计算年限方面,为了使得死亡赔偿金能够真正接近死者近亲属可继承利益的逸失,须舍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以20年作为固定赔偿年限的做法,代之以余命计算法为宜。(https://www.daowen.com)
最后,为了防止确定下来的死亡赔偿金数额过大或者过小,防止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可以对死亡赔偿金的数额进行一定的调整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