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合伙除名制度应当作为除解散合伙外解决合伙企业内部矛盾纠纷的最后选择手段,但是在实践中由此产生的诉讼纠纷并不少。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选择民事案由,以《合伙企业法》第49条为法律依据进行检索,共得到162个结果。同样,在北大法宝以“退伙纠纷”为案由、“除名”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得到17个检索结果。笔者以前述检索结果为样本进行梳理总结,发现该制度在实践中确实得到了应用,但尚存在不足之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