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概念及比较
2026年02月26日
(一)借名买房概念及比较
借名买房是指一方当事人(借名人)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或者不方便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遂通过协商经另一方当事人(出名人)同意,以出名人的名义购房并将房屋登记于出名人名下,相关购房的所有费用由借名人进行出资。有些协议中双方会约定一定期限后或者时机成熟后由出名人将房屋过户登记给借名人。所以,借名人为实际出资人,出名人为名义登记人。现今房屋买卖已经逐渐转变为一种日常交易,国家政策也着重解决房价上涨、居民住房这类问题,比如北京等一线城市还出台“限购令”的政策,亦或是推出安居房等保障性住房,等等,都加剧了近几年借名买房纠纷的迅猛出现。
对比我国台湾地区对于该问题的相关研究,不论学说还是实务方面,都在借名登记的范围内进行研究分析。[1]实际上借名登记的范畴要大于本文涉及的借名买房,因为借名买房的相关法律纠纷必须要涉及房屋买卖。参考我国台湾地区的法院判决中关于借名登记的定义:借名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借名人)将自己之既有财产或未来财产,登记于他方(出名人)名下,他方就该财产允为出名人之契约。[2]从定义可看出,借名登记不必然与房屋买卖联系在一起。可见本文所研究的借名买房可以被包含于借名登记之中,所以对于借名买房的认定,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思路非常值得吸收借鉴和对比。(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