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征兵制的渐衰
前面讲到,从西汉中后期开始,由于征兵的基础发生动摇,征兵制有了松动,故在此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采取了征、募兼施的集兵制度。但到东汉一代,情况又有很大变化。这就是出现了征兵渐衰、募兵日甚的局面。
据载,终东汉一朝,国家对征兵之法并没有明令废止,其时编户的军籍仍存。例如:
永建元年诏:幽州、并州、凉州刺史,……年老弱不任军事者,上名。严敕障塞,缮设屯备,立秋之后,简习戎马。[68]。
(陆康)除高城令,县在边垂,旧制令户一人,具弓弩以备不虞,不得行来,长吏新到,辄发民缮修城郭。[69]
崔琰,字季珪,河东武城人也。少朴讷,好击剑,尚武事。年二十三,乡移为正。[70]。
从这些材料可以看出两点:(一)东汉编户的军籍还是保留着的。只要战事需要,随时可以征发。(二)东汉起役的年龄仍为二十三岁。所谓“年二十三,乡移为正”。这和《汉旧仪》的“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恰相符合。二十三岁是汉代昭帝后服兵役的始傅年龄,傅籍之后,乃必须服役。所谓“移”是户籍用语。“乡移为正”,是指在户籍上把崔琰由不服役的“小男”,移为服役的“正卒”。这说明移籍与当时征兵是联系在一起的。
再从其他文献看,在东汉中期以前,每当遇有重大战事之时,也还存在征兵之举:
(建武元年),邓禹执前意,乃分遣将军别攻上郡诸县,更征兵引毂,归至大要。[71]。
(建武七年),杜诗上疏曰:征兵郡国,宜有重慎,可立虎符,以绝奸端。[72]。
永初间……于是征兵会众,摇动数州,增赋借奉,费八十余亿,暴露师徒,连年无胜。[73]。(https://www.daowen.com)
元初四年二月,武库火。是时羌叛,大为寇害,发天下兵以攻御之,积十余年未已,天下厌苦兵役。[74]。
以上是直接提到“征兵”字样的材料。此外,还可从一些间接材料中,看出当时的“郡兵”仍有一部分是地方征发来的。如《后汉书·吴广传》:“建武十一年,(吴广)率征南大将军岑彭等征公孙述……将南阳兵及弛刑、募士三万人溯江而上。”史文把南阳兵和弛刑、募士分列并提,说明南阳兵不是募士,而是征兵,或者说是征点来的宗族兵。又《后汉书·明帝记》:中元二年,“烧当羌寇陇西,败郡兵于允街。赦陇西囚徒减死一等。勿收今年租调。又所发天水三千人,亦复是岁更赋”。这里所谓陇西郡兵及天水三千人都是征兵,而非募兵;免租调、更赋是为了征兵之故,以示恩恤。由于东汉还陆续存在征兵之制,故史籍不时提到“戎事不息,百姓匮乏,疲于征发”。[75]“兵役连年,死亡流离”。[76] “军师屡出,百姓疲悴,困于征发”。[77]这些史实说明,每当兵源困缺时,征兵仍然是当时人民的一项负担。
虽然终东汉之世,征兵之制没有明令废止,封建国家征调人民当兵的权利和人民应征入伍的义务仍然存在。但是,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东汉的征兵制却已走向了衰落。至少可以说,它不再像西汉那样稳定和规范化了。
首先,东汉的征兵多为临时调发。自罢省内郡的材官、骑士之后,每有战事,临时调发,地方长官可以便宜行事。如:灵帝时,臧洪说广陵太守张超曰:“今郡境尚全,吏人殷富,若动桴鼓,可得二万人。”[78]这是地方遇有警急,以“桴鼓”为号,召集百姓的一例。史称:“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兵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办,黔首嚣然。”[79]东汉临时征发兵员的事,比较普遍。由于“一切取办”,故“黔首嚣然”。
其次,东汉征兵的地区,内地罕有,而多在边郡。西汉“七国之乱”前,因作战对象是“王国”势力,自然多为内郡征兵。武帝之后,尽管作战对象转移到了羌胡,也还是以内郡为主。但东汉则不然。例如:明帝永平十六年,汉廷大举北伐匈奴。窦固、耿忠率酒泉、敦煌、张掖甲兵及卢水羌胡万二千骑,出酒泉塞;来苗、文穆“将太原、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定襄郡兵及乌桓、鲜卑万一千骑,出平城塞”。[80]和帝永元元年,窦宪北击匈奴,“发北军五校、黎阳营、缘边十二郡骑士及羌胡兵出塞”。[81]安帝永初三年,“以大司农何熙将羽林五校营士及发缘边十郡兵击之”。[82]顺帝永和二年,“日南、象林征外蛮夷攻象林县,交趾刺史樊发交趾、九真二郡兵万余人救之”。[83]所有这些,都是征兵多在边郡,而且大量使用“夷兵”的例证。所以应劭说:“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尔乃远征三边殊俗之兵。”[84]
多在边郡征兵,有其合理的一面。边郡有事就地征发,可以减轻内郡人民的远征之劳;同时边民晓知戎俗,战斗力较强。[85]但它也反映了东汉内郡之兵很少,中央常备军懦弱和边防屯戍的疏落。
此外,东汉用兵,往往不练而征,或只征不练。西汉定期举行“都试”,但东汉自光武罢除“都试”之后,在地方上,平时停止了“射御、骑驰、战阵”等军事训练。故《后汉书·郑太传》说:“光武以来,中国无警,百姓优逸,忘战日久,仲尼有言,‘不教人战,是谓弃之’,其众虽多,不能为害。”荀悦《申鉴》也说:“今国家忘战日久,每寇难之作,民瘁几尽,不教人战,是谓弃之。”凡此所云,不仅说明东汉更戍役法已废,而且表明这种“不教人战”的结果,必将“每战常负,王旅不振”,[86]使部队战斗力削弱。
钱文子《补汉兵志》说:“至于中兴,并尉职,罢都试,材官骑士,还复民伍,盖长从募士多而郡国之兵坏矣。”这话基本上反映了历史实际。由于东汉内郡征兵制度逐渐破坏,因此,当时的集兵方式主要采用募兵,且用刑徒戍边。到东汉后期,还有收降、料简等多种形式。关于“募兵”和“刑徒兵”,后面将有专节讨论,这里从略。至于“收降”,这是东汉末期补充兵员消耗的途径之一。在封建社会中,普通士卒没有明确的政治倾向,谁豢养就为谁效力。东汉末期的军阀们在击败政敌之后,他们中不少人采取收编降卒的办法来扩充自己的军队。董卓进京后,曾收编已故大将军何进、车骑将军何苗的部曲;之后,“(董)卓又使吕布杀执金吾丁原,并其众”。[87]曹操击败招降青州黄巾三十万,简选精勇,组织了一支“青州兵”。这些降卒被改编后,自然也就成为曹操的军队了。所谓“料简”,是指军阀集团在自己控制的人口中选取精壮补充兵员的一个办法。建安八年(公元203年),吴将贺齐率兵讨平汉兴等地的叛乱后,“复立县邑,料出兵万人”,[88]曹魏的吕虔领太山太守,恩威并济,“诸山中亡匿者尽出安土业,简其强者补战士”。[89]料简对象有县邑农民,也有逃亡之民,统治者为补充兵员,往往从这些人中料取精壮充军,它带有较多的强制性。所有这些,都是在征兵制度业已破坏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
为什么东汉的征兵制度会逐渐走向破坏?这主要是由于大土地私有制发展,自耕农破产和流民问题严重;加之后来民数失控、乡里组织衰败,又士兵社会地位下降等因素。由于东汉末期存在种种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故征兵制最后也就被募兵制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