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守御装备

(二)守御装备

在文献及汉简中,守御器又称“斗具”、“战斗具”,它与戈矛利剑等兵器(武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汉书·赵充国传》说:“便兵弩,伤斗具。”居延汉简:“定烽火,辈送便兵、战斗具。”[108]自先秦以来,兵器与斗具、守御器备都是相提并论、区别分明的。[109]秦汉时期的兵器,主要指戈矛剑戟弓弩等杀伤性武器;而守御器备则主要指烽火器具、防攻斗具、守护装置等。这二者有些联系,但不可等同。

汉代北寨的守御器备,见于居延汉简者不少。这里引摘几段以见一般。

大湾守御器簿:

长斧四皆破却  芀、马矢橐各一毋  蒲薪、木薪各二石

长椎四     茹十斤       瓦箕、枓各二、三少一

长棓四     出燧二具      沙、马矢各二石

长杆二     皮窅草莫各一母阁  羊头石五百

木面衣三    承垒三       枪四十

弩长臂三    破釜一       小苣三百

□苣九     狗笼二、狗二    □户墼三百

转射九     户关二       户上下合各一

深目四     楼楪四       储水罂二

布篷三不具   木椎二       汲□二

布表一     户戊二       大积薪三

鼓一      图示一      药盛橐四

橐他莫当隧始建国二年五月守御器簿:

布纬三、糒九斗   转射十一   小积薪三

惊米一石      深目六    大积薪三

惊糒三石      草烽一    汲器二

马矢橐一      布表一    储水罂二

芀橐一       布烽三    坞户上下级各一

〔出燧〕二具    烽干     接楪四

茹十斤       鼓一     木椎二

长斧四       沙二石    瓦帚二

长椎四       马矢二石   程苣六

长棓四       木薪二石   小苣二百

连梃四       芮薪二石一  狗二

长枓二       枪四十    狗笼二

弩长臂二      羊头石五百  坞户关二

木面衣二      破釜一    铁戊二

烽火幂板一     烟造一   图示

图示、草孳各一        瓦枓二

承累四       瓦箕二[110]

① 《居延汉简甲乙编》 506.1(甲1991)。

综合上述简文,汉代居延边寨的守御器备达四、五十种之多,包括防攻斗具、烽火器具、候望装置、侦迹设施,以及警备、食用、司时、维修工具,还有守护安全装置等。对此,初师宾同志已作分目论述,讲的很细,他的一些见解我是赞同的。这里只就其中的要者重申一二,以为举例。

(1)烽火器具——布表、积薪、埤堄等。烽火又称烽燧。战国末年,甘氏《天文星占》提到了烽火架的结构。而《墨子·备城门》以下三篇,则多次论及烽火的设置。如《号令篇》说:“出候无过十里。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长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闻寇所来,审知寇形。”又《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引《前书音义》曰:“边防有警,作高土台,台上作桔皋,桔皋头有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即燃火举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积薪,寇即燔之,望其烟曰燧,昼则燔燧夜乃举烽。”[111]有关汉代的烽火器具,除上述文献记载外,汉简也多出现。如前引汉简:“布表一”、“大积薪”、“小积薪”等。此外,1974年居延破城子遗址出土的《塞上烽火品约》中,言及烽、表、薪的情况更多。又新简EPS4T2.56号简文有“埤堄”的记录。这些材料中提到的所谓“表”,即布帛旗帜;“积薪”是堆集在亭燧附近的大草垛;“埤堄”当即放烟之灶,还有安装在桔皋头上发烟火的笼形物——“兜零”。烽火是重要的信息系统,它为屯戍兵之耳目,为及时、准确地传递烽警,当时每一亭燧,皆备有烽火信号及附属的器具设备。

(2)防攻斗具——长斧、长椎、长棓、连梃等。《墨子·备城篇》曰:“城上二步置连梃、长斧、长椎各一物。”又云:“城长之备……连梃、长斧、长椎、长兹锯。”战国时期的这些守城之具,在汉代边塞燧所仍然存在。如前引汉简“守御器簿:长斧四、长椎四、长棓四、连梃四……”此外,一二七·二四号简也载:“烽不可上下,连梃斥解,斧多随折,长斧梃皆檐棓斥呼,雅色不鲜明,糸索敝绝,弩长臂杲不□□。”这里所谓的“长斧”,又名钺,与一般的大斧相同,但以其沉重的利刃与长柄见著,对负坚攀城,蚁附而上的敌人,是致命的利器。“长椎”是一头装有铁棒的长柄斗具。《论文》曰:“椎,击也。”类似长柄铁锤,属击杀工具。“长棓”即长棒,长杖之类,利于挥斥、扫荡之用。而“连梃”,又称连枷,是用绳索编缚而成的器物。所有这些,都属守御器械。大都具有一定的杀伤能力,可以视为战斗具或“准兵器”。但它们的主要功能是用于守御,而不同于其他进攻性武器。

(3)守护、安全装置——弩长臂、转射、强落等。前引简文中的“弩长臂”,即弩之木臂。弩本属兵器,弩长臂此处则归入了守御器簿,说明它与通常的兵器仍有区别。“转射”,大概是承受弩长臂转动的发射装置。汉简言“转射九”,“转射十一”。其中的“九”、“十一”是转射的计数量。按《墨子·备城门篇》述:“转射机”古制曰:“活裾诸、延堞高六尺,部门四尺,皆为兵弩蘭格,转射机长六尺,貍(埋)一尺,两材合而为之辒,辒长二尺,凿夫(矢)之为道、臂,臂长至桓(垣),二十步一,令善射者佐。”可能转射机与木转机的基本结构近似。汉之转射当是先秦转射机的发展。

至于“强落”,虽然前引守御器簿未载,但参之它简记载仍多。如:“□来□□临亭隧强落天田。”[112]“五月壬辰乘隧,戍卒许朔望见隧北强上有不知何。”[113]“四百人代运薪上转薪立强落。”[114]汉简中的“强落”,在文献中称“虎落”。《汉书·晁错传》:“复为一城,其内城间百五十步,要害之处,通川之道,调立城邑,毋下千家,为中周虎落。”所谓“强落(虎落)”是城防、坞壁外围的简易工事障碍物,近似篱笆、屏藩,有一定的坚固性,可以起阻拦临近攻城的作用。总之,它和弩长臂、转射等,都是守护、安全装置,属守御器备,它对防御来犯有特定意义。

此外,北塞的守御器备,还有“天田”、“柃柱”、“悬索”、“深目”、“望火头”等等,这在前面讲边防军的候望系统时已有简要论及,于此不赘。

[1]贾兰坡:《中国大陆上的远古居民》。

[2]《管子·地数篇》。

[3]《史记·留侯世家》。

[4]《汉书·晁错传》。

[5]《考古》1978年第9期。

[6]《满城汉墓发掘报告》。

[7]《考古》1975年第2期。

[8]《文物》1974年第12期。

[9]《汉书·晁错传》。

[10]《汉书·李广传》。

[11]《汉书·李陵传》。

[12]《后汉书·虞诩传》。

[13]《居延新简》74,E·P·F22·318,8:2·3。

[14]《文物》1966年第3期,1977年第10期。

[15]《考古》1975年第4期。

[16]《满城汉墓发掘报告》及《考古》1975年第4期。

[17]《文物》1978年第1期。

[18]杨泓:《古代兵器史稿》,上海科技出版社,1988年版,第107页。

[19]《积古斋钟鼎款识》卷十,第2页。

[20]《金石索·金索二》第126页。

[21]《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六,第7页。

[22]《小校经阁金文》卷十四,第2页、第18页。

[23]《文物》1979年第7期。

[24]《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77页注。

[25]《睡虎地秦墓竹简·工律》。

[26]参见程学华等:《论秦代标准化》一文,1984年油印本。

[27]《睡虎地秦墓竹简·工律》。

[28]《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29]《左传》昭公五年、昭公十八年。

[30]《左传》襄公二十年。

[31]《吕氏春秋·分职》、《越绝书》。

[32]详见江立新:《先秦武库试探》,刊《江西师大学报》1987年第1期。

[33]分见《汉书·刘濞传》、《周亚夫传》、《成帝纪》、《王莽传》。

[34]《居延汉简甲乙编》4.1,19.8,102.6,303.12,505.3。

[35]《封泥汇编》六十四,《汉金文录》卷六,第12页。

[36]分见《汉书·平帝纪》。《居延汉简甲乙编》139.13,170.2,312.16。《上海市博物馆藏印选》第31页。《史记·外戚世家》索隐引《西征记》。

[37]据《居延汉简》:“出弓横内七 付都尉库”(28.19)。“五月甲戍,居延都尉德、库丞登兼行丞事下库城仓□”(139.13)。这两片简文是边兵都尉一级设有武库的证明。又《汉书·杜周传》曰:“(大将军王凤)奏请杜饮为大将军武库令……。”这可视为大将军幕府设有武库的证明。

[38]《史记·秦始皇本纪》。

[39]参见《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395—396页。

[40]《居延汉简甲乙编》170.2。

[41]陈梦家:《汉简缀述》,第102—103页。

[42]《汉书·王莽传》。

[43]《古史通考》:“黄帝作车,引重致远,少昊时加牛,禹时奚仲加马。”

[44]见《荀子·解薮篇》、《世本·作易》、《墨子·非儒》、《管子》等。

[45]《汉书·食货志》。

[46]《后汉书·窦宪传》。

[47]《后汉书·皇甫嵩传》。

[48]王先谦:《释名疏证补》第259页:在“元戎车”条下,注引皮锡瑞曰:“史记集解引韩诗薛君章句曰:‘元戎,大戎,谓兵车也。车有大戎,十乘谓车缦轮马被甲衡轭之上尽有剑戟,名曰陷阵之车,所以冒突先启敌家之行伍也。’”

[49]这各种车,有的名异实同,名称不同,然功用一样。

[50]《后汉书·应奉传》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

[51]《睡虎地秦墓竹简》第90页、第137页。

[52]《睡虎地秦墓竹简》第65页、第180页。

[53]参见《史前研究》1983年第1期;《文物》1976年第8期、1980年第5期;《考古学报》1960年第2期;《船史研究》1985年第1期。

[54]《越绝书》卷八。

[55]《汉书·食货志》。

[56]《史记·主父偃列传》。

[57]《史记·平准书》。

[58]《汉书·朝鲜传》。

[59]《后汉书·岑彭传》。

[60]《后汉书·马援传》。

[61]《三国志·吴志·张昭传》。

[62]《三国志·吴志·孙破虏讨逆传》注引《江表传》、《吴录》。

[63]魏文帝曹丕《沂淮赋》。

[64]《太平御览》卷770引《越绝书》。

[65]《释名疏证补》。

[66]王先谦《释名疏证补》引毕沅曰:上下重版的“版”,今本作“床”,据《初学记》引改。

[67]《汉书·地理志》及师古注。

[68]《汉书·百官公卿表》。

[69]《汉书·地理志》。

[70]《广州秦汉造船工场遗址试掘》,见《文物》1977年第4期。

[71]据上海交大史话组:《秦汉的船舶》,刊《文物》1977年第4期。又参见林剑鸣等:《秦汉社会文明》第3节。

[72]《太平御览》卷315引《越绝书·兵法》。

[73]《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

[74]《史记·平淮书》。

[75]《三辅黄图》卷四。

[76]《后汉书·公孙述传》。

[77]《后汉书·马援传》。

[78]《汉书·食货志》。(https://www.daowen.com)

[79]《史记·平准书》。

[80]《史记·平准书》。

[81]《汉书·食货志》。

[82]《汉书·汲黯传》。

[83]《汉书·武帝纪》。

[84]《汉书·武帝纪》。

[85]《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86]《汉书·食货志》。

[87]《汉书·食货志》。

[88]《汉书·食货志》。

[89]《汉书·西域传》。

[90]《汉书·李广利传》。

[91]有关秦汉时期的马政问题,龚留柱同志论述甚详。可参见《秦汉时期军马的牧养和征集》,《史学月刊》1987年第6期。

[92]《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

[93]《居延汉简甲乙编》2071。

[94]《盐铁论·刑法篇》。

[95]《睡虎地秦墓竹简》《田律》、《厩苑律》。

[96]劳干:《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一》。

[97]《睡虎地秦墓竹简》《田律》、《厩苑律》。

[98]《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99]《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100]《司马法·天子之义》。

[101]1976年甘肃文物队居延调查所获。

[102]T32f:06。

[103]EPF22.331。

[104]《左传》 僖公二十二年,宋大司马子鱼曰。

[105]《吴子兵法·治兵》。

[106]《尉缭子·兵令》。

[107]《文物》1981年第2期。

[108]《居延汉简甲乙编》218.9。

[109]初师宾同志根据出土汉简对守御器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可参阅《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43页。

[110]《居延新简》EJT37.1573—1588。

[111]有关烽火的解释,历来不一。前人作过许多考证。尤以陈梦家论述最详。可参见《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这里不谈烽火信号,仅就它的器具作些说明。

[112]《居延汉简甲乙编》239.32。

[113]《居延新简》:EPT.613。

[114]《居延新简》:EPT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