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与“居重驭轻”的建军方针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在人口稠密并且或多或少地实现了集权制的国家,总有这样一个中心,这个中心一经敌人占领,全国的抵抗就要停止。”[1]这段话,虽然是针对西欧的情况来讲的,但他指出集权制国家的统治中心十分重要这一点,带有它的普遍意义。
一个国家如何拱卫它的统治中心,这是军队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是统治者从来就很重视的问题。中国在奴隶制时期便出现了警卫王室的中央军。当时为了拱卫西周王室,天子直接控制着“西六师”和“殷八师”的兵力。后来,又在不断对外战争的基础上,逐渐确立了“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的制度。[2]这种“内重外轻”的战略,正是周王朝为了便于控制地方,确保王室安全在军制上的反映。
秦汉时期,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建立与发展,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朕”即国家,官吏必须集权于君主,地方必须集权于中央。这种政治上的高度集中与统一,反映在军制上,就是强调“居重驭轻”的建军方针。而所谓“居重驭轻”,是指重京师(王朝的统治中心)轻地方,重中央直接掌握的精锐部队,使之足以驾御和控制分布在各地的军队,确保中央军的可靠性,并将组建中央军摆在全国武装建设的首位。
“兵之所在,权实归之,是以在外则外重,在内则内重……内外轻重,一系于兵。”[3]秦汉统治者对“兵”的重要性,已有明确的认识。他们为了保卫王朝的统治中心,为了更好地驾御和控制全国的政局,总是把中央军的建设放在头等地位。在秦朝,全国刚统一,便“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以防止地方异己势力的反抗。俟后,又“尽征其材士五万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4]加强对中央军的建设,以捍卫京师咸阳。西汉建国之后,在京师长安设有南、北军。所谓“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师古注曰“踵者,因也”。[5]京师的南、北军是否也因秦而置?秦朝或许已有南、北军之制,然而难于详考。但汉初有南、北军则是无疑的。吕后时期,“赵王禄为上将军居北军,梁王产为相国居南军”,[6]这便是例证。汉初,由于郎卫的实力较弱,故当时对皇宫和京师的保卫,主要是依靠南、北军。
西汉武帝时期,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采取了进一步强化中央常备军实力的措施。首先,将“郎中令”改名为“光禄勋”,扩充郎卫人数,并在光禄属下,增设“期门、羽林”(后详),扩大宫廷武装,充实皇帝贴身禁卫的力量。在此同时,汉武帝于元鼎四年在中尉属下,还增设了左右京三辅都尉、都尉丞各一人,分掌三辅。太初元年,将“中尉”改名为“执金吾”。征和二年,又增设京师城门屯兵,设城门校尉,负责长安十二城门的警备。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武帝又在北军原有兵力的基础上,增设“八校尉”。即:“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外掌西城;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又有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不常置;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虎贲校尉,掌轻车。”[7]这八校尉也就是八个兵团,包括骑兵、步兵、车兵等多个兵种,其中以骑兵为主。这八校尉所领之屯兵,都是“以兵为职”的常备军。它和期门、羽林一样,都是中央直接控制的精锐部队。它们和各郡国的正卒即地方军相比,具有更多的优势。所以,经过汉武帝对宫廷禁军和南、北军的组建、扩充之后,西汉王朝“居重驭轻”的建军方针进一步得到贯彻,以中央军为主体的武装力量,更得到了确立。(https://www.daowen.com)
东汉刘秀政权,在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过程中,对与之相适应的军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并且这时的军制改革仍然坚持了“居重驭轻”的方针。其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强杆弱枝、精简和裁减地方军。例如:省诸郡都尉,取消郡县的专职武官;[8]除都试之役;[9]罢材官、骑士等,令民复还民伍。还有就是“罢边郡亭候吏卒”[10]等等。至于中央军,虽然也作了一些调整和改革,如对将吏在权力分配上的更动和兵员数量的某些压缩等,但这若和当时的地方军、边防军相比,中央军的实力仍然很强。还值得注意的是,自“罢材官、骑士”之后所设置的黎阳营、雍营、长安营以及各关隘要地的屯兵等,这时也通常划归了中央直接指挥,成为中央军的重要构成。所以,东汉时期,凡遇较大的战争,更加有利于中央军的出击。中央军的主体地位在西汉的基础上发展得更为突出。
史实证明,在秦汉时期,对皇室和京师的安全,离不开中央军的保卫,中央王朝加强对各级地方的控制,也离不开中央军的保卫。但是,中央军的强大有时对皇室和中央王朝的威胁也最大,尤其是其中的南、北军比较难于控制。因此,如何加强对南、北军的控制,往往也就成为当时军队建设中的另一重要内容。对此,当时采取的组织措施大致有三:一是使郎卫(光禄勋)、卫尉和中尉(执金吾)三大系统的中央军,互不统属,互相牵制;二是特设卫将军统领南、北军。蔡质《汉仪》曰:“汉兴,置卫将军,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文帝时期“拜宋昌为卫将军领南北军”,[11]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三是设置监军用以控制北军。监军的起源很早,然监军之制的确立是在两汉时期。当时中央王朝不仅对征战部队派遣监军,就是对北军也常设监军对其进行控制。如西汉设有“护北军使者”或“监御史”掌监北军。[12]东汉设“北军中侯”掌监五营之事。汉代监军使者的身份有太中大夫、侍御史、谒者、侍史中丞、中郎将、将军等,他们通常都是皇帝的亲信、近臣,直接由皇帝派遣监督部队的,只向皇帝一人负责,权力很大。由此可见,秦汉政权在军队建设中,不仅着眼于扩大中央军的实力,还着眼于增强中央军的可靠性和保险系数,真是煞费苦心了。
秦汉时期,在军制上实行“居重驭轻”,[13]组建以中央军为主体的武装体制,不仅在当时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对后世也有深远的影响。自秦汉以后,历代中央军的组建形式和内容虽有不同,但统治者都着眼于中央军的建设这一点没有改变。曹魏以后的中军,唐朝的南北衙兵,宋朝禁兵中的上军,元朝的怯薛和诸卫,明朝的禁军和京营等,都是例证。实行以中央军为主体的武装力量体制,这和当时政治上的中央集权统治是相一致的。它既有利于统治集团掌握国家的主要武装力量,维护“长治久安”,也可收到稳定政局、安宁边境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