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条件和“应募士”的来源

(二)募兵条件和“应募士”的来源

封建国家招募兵员,自来有一定的条件或标准。战国时期,“选募”士卒就要通过考选。如魏国选募武卒要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䩜(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124]汉代的募兵,比其以前,非唯实行得较为普遍和经常,还表现在吃苦耐劳、勇敢精神和技能、体格等方面,对应募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赵充国等“以六郡良家子善骑射补羽林”,李广“以良家子从军击胡”。这都是由于他们善于骑射,符合材力标准之故。

在汉代,不论是对边境少数民族出击,或镇压农民起义,或除县“奸猾”,国家在募兵过程中,一般都会张榜招募,公布招募条件。例如:

(王莽之时)翟义逐与东郡都尉刘宇结谋,……募郡中勇敢,部署将帅。[125]

(更始元年,王莽)选练武卫,招募猛士,旌旗辎重,千里不绝。[126]

(明帝永平十八年),匈奴复来攻(耿)恭,恭募先登数千人直驰之,胡骑散走。[127]

(桓帝延熹二年羌寇陇西、金城塞,时护羌校尉段颖)使军吏田晏、夏育募先登,悬索相引,复战于罗亭,大破之。[128]

(虞诩为朝歌长时),设令三科以募求壮士,自掾史以下,各举所知,其攻劫者为上,伤人偷盗者次之,带丧服而不事家业者为下……。[129]

(刘)陶举孝廉,除顺阳长,县多奸猾,陶到官,宣募吏民有气力勇猛,能以死易生者,不拘亡命奸臧。于是剽轻剑客之徒过晏等十余人,皆来应募。陶责其先过,要以后效,使各结所厚少年,得数百人,皆严兵待命。[130](https://www.daowen.com)

上述材料中提到的所谓“勇敢”、“猛士”、“先登”、“壮士”、“悬索相引”、“气力勇猛”、“能以死易生”等等,都是指“应募士”在身体、技能和勇敢等方面的必备条件。进而言之,应募士的条件,除了身体健壮之外,还要掌握技巧,肯于效力,有勇敢精神。由此表明,汉代的招募,尽管还没有像宋代以后那样,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而统一的标准,但募兵的条件亦多,只是根据不同场合、任务及战术要求,各有侧重而已。

两汉在招募兵员的过程中,“应募士”的来源相当广泛,其族属和成份也甚为复杂。其中有汉族小农、豪民、刑徒,也有少数民族。

小农在封建社会中,不仅是征兵的主要对象,也是募兵的重要来源之一。当时汉族农民均可接受应募。据载:有所谓“募郡中勇敢”,[131]“大募天下丁男”,[132]“募发百姓,调取谷帛”,[133]“州郡募发民中有勇力者”[134]等等,这一般都是指招募在籍编户农民为兵的例证。罗布淖尔汉简有“应募士长陵仁里大夫尚”[135],也属此类。但到东汉,随着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大批农民纷纷破产,则招募对象不限于在籍的编户农民了,一些脱离版籍的破产农民也多被招募为兵。前引《后汉书·刘陶传》中说的“亡命”,实际上就是流亡农民。此外,社会中的闲散人员乃至流氓无产者,如所谓“攻劫者”、“伤人偷盗者”、“不事家业者”[136]也应募为兵。这些流氓无产者没有固定的政治方向,他们“应募”为兵,主要是为了生计和谋取政治上的前景。

“豪民”有时又称“吏民”,它近似地方上的豪吏。汉代国家招募“吏民”为兵的记载见之多处。《汉书·昭帝纪》:“益州反……遣水衡都尉吕破胡募吏民及发犍为、蜀郡奔命击益州,大破之。”《汉书·平帝纪》:永始二年,“募汝南、南阳勇敢吏士”。《后汉书·刘陶传》:“……宣募吏民有气力、勇猛”等。这些“吏民”应募,实际上是主领应募。如“下邳人谢安应募,率其宗亲”。[137]谢安既能率领宗亲应募,当然不单是他自身为兵,而是主领应募。同时他的身份也当不同于一般农民,而应当是地方上的豪民。这些豪民组织本地宗族起来应募为兵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地主阶级国家的镇压职能,巩固封建统治;但同时也希望在战争中立功,拜爵受赏,以谋取其自身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利益。

弛刑徒招募为兵的情况,两汉常有。例如:王莽时期,“匈奴寇边甚。莽乃大募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名曰猪突豨勇,以为锐卒”。[138]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一年,岑彭“将南阳兵及施[弛]刑募士三万人沂江而上”。[139]明帝永平八年“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诣度辽将军营,屯朔方、五原之边县”。[140]这些被招募到战场或屯驻边郡的刑徒,也是属于募兵的一个来源。东汉时期广泛招募刑徒,表明当时国家对刑徒的管理与役使,在方式上有所改变。

关于少数民族被招募为兵的记载,西汉比较少见。但在东汉则显普遍。例如:章帝建初元年,“募发越㒞、益州、永昌夷、汉族”讨哀牢王类牢。建初四年,“募充中五里蛮精夫不叛者,击澧中蛮”。安帝元初二年,“州郡募五里蛮、六亭兵”击澧中蛮。元初三年“州郡募善蛮”讨溇中、澧中蛮。[141]东汉后期,还有“(皇甫)嵩发乌桓三千人,北军中侯邹靖上言:‘乌桓众弱,宜开募鲜卑。’”的记载。[142]招募少数民族为兵不是偶然的,因为他们知晓戎习,勇敢善战,同时在统治者看来,也是“以夷伐夷,国家之利”。[143]

大量史实说明:募兵的来源与征兵不完全相同。征兵的对象主要来自在籍的“编户齐民”,而募兵的来源则较广泛,而且成份也很复杂。当时除主要招募“农民”为兵之外,还有“亡命”、“豪民”、刑徒等。这各色人物应募从军的动机是不一致的。由于募兵的成份复杂,故到后来导致士卒的政治素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