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军的战时调发及其与中央军之关系

三、地方军的战时调发及其与中央军之关系

秦汉时期,地方军除平时在本地服役、接受训练、维护社会治安之外,战时还要听候中央的统一征发,奉命打仗。在当时,每当国家遇有重大战事,一般临时到郡国征发兵力。所谓“有事檄召,事已罢归”。[37]在战争年代,中央征发地方军的情况不仅普遍,而且有时动用地方军的数量相当之大。

地方军主要征自民间,驻扎于郡国。由于战时用兵量大,故被征发的对象,大概不仅仅是正在服现役的兵,而已经转入予备役的人,只要其仍在适龄期内,估计也有被征发的可能。不过,往往因需要及地区的不同而有别就是了。征发予备役的先后标准,究竟以年龄为准,亦或以身高为准,抑或以家赀为准?困于史文缺简,现已难于稽考。恩格斯在谈到罗马的情况时说:

新兵举行宣誓后,即解散回家听候召集,召集时,最年轻的和最贫穷的编入轻装兵(relitis),其次的则按年龄和财产状况编入长矛兵(hastati)和主力兵(principis),最年长的和最富的则编入后备兵(trarorum)。[38]

在中国的秦汉时期,是否也和罗马有相似之处,无史可证。但从秦代“二男毋并征”的规定来看,推想当时的征役条件,很可能是以家庭的丁口为准。

地方军分散在全国各个郡国,每当战争需要之时,中央王朝是如何对它们进行调遣的呢?对此,钱文子在《补汉兵志》中,曾经有过一些论述。他说:

兵皆散于郡国,有事,则以虎符、檄召而用之;事已,皆罢归家。

近地调发,无远征之劳。

这就是说,当时调发地方军,除必须持有“虎符”或“羽檄”之外,一般还得贯彻“近地调发”或“量地远近”的原则。事实表明正是这样。例如:对匈奴作战,就主要调发关中、西北诸郡的轻车、骑士;[39]对南越作战,便调发江、淮以南的楼船士;[40]而对西南夷及西羌作战,乃调发巴蜀、三河以西的材官、骑士。[41]这也即为前引《汉官仪》所云:“平地用轻车,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国家调发地方军的时候,既因地而异,也因敌而异。为避免“远征之劳”,注意贯彻“量地远近”的原则,比较合理,这反映了汉代用兵的水平。

至于战时地方军从郡国征发来了之后,它们与中央军的关系问题。总的来说,它们如同地方政权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一样,是地方与中央、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虽然汉初因封国势力膨胀,“图谋不轨”,王国兵一度有过与中央军相抗衡的情况,如“七国之乱”时,王国兵成为中央军的敌对力量。但在通常的情况下,尤其是景、武之后,则不论郡县兵还是王国兵,皆得统属于中央,成为中央军的辅助力量或重要补充。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地方军要接受中央王朝所命将领的统属。“兵无常将,将无常兵。”这是秦汉的通制。当时每有征战,皆由皇帝亲自选派和任命将领,临时授以兵权,事迄则罢。例如:文帝三年,“匈奴大入北地,上令丞相(灌)婴将八万五千击匈奴,匈奴去,济北王反,诏罢婴兵”。[42]东汉“光武将发幽州兵,……即拜(吴)汉大将军,持节北发十郡突骑”。[43]建武四年,光武帝拜马成为扬威将军,“发会稽、丹阳、九江、六安四郡兵击李宪”。[44]因为将军是中央(皇帝)任命的,所以作为地方军,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它的统率,违者“当斩”。[45]陈元粹说:“汉代不立素将,无拥兵专制之虞。”[46]至确。在秦汉几百年中,很少出现骄兵悍将及地方军抗拒中央所命将帅统属的现象。

其二、地方军要配合中央军协同作战。在中央集权制下的郡国政权,每当对外战争之时,要派出兵员和中央军一道进行征战,并且所派出的军队要听从中央的统一指挥。例如:元鼎元年,冬十月,武帝“发陇西、天水、安定骑士及中尉、河南、河内卒十万人,遣将军李息、郎中令〔徐〕自为征西羌。平定。”[47]宣帝神爵元年,“西羌反,发三辅、中都官徒弛刑,及应募佽飞射士、羽林孤儿,胡、越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材官,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骑士、羌骑,诣金城。夏四月,遣后将军赵充国、强弩将军许延寿击西羌。”[48]安帝三年,“南单于与乌桓大人俱反。以大司马何熙行车骑将军事,中郎将庞雄为副,将羽林五校营士,及发缘边十郡兵二万余人,又辽东太守耿夔率将鲜卑种众共击之”。[49]此类事例,不胜枚举。在对外族战争中,除动用中央常备军外,通常是大量征发地方上的材官、骑士等协同作战。此外,当时或调兵屯守、或发兵征讨之例,史不绝书。秦汉时期,征发地方军配合中央军作战的数量也大,动辄十几万人的兵力。地方军确乎成了中央军的补充和加强。

其三、地方军还有奉命独立从事征战的任务。地方军在通常情况下,虽然要配合中央军作战,但若战事需要之时,往往可以在中央的部署下,独立征战。这方面的实例也多。武帝建元三年,“闽越王围东瓯,东瓯告急,遣中大夫严助发会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闽越走,兵还”。[50]建武十八年,“发长沙、桂阳、零陵、苍梧兵万余,讨交趾征侧、征贰”。[51]建武二十二年,“武谿蛮反,为寇害,至南郡,发荆州诸郡兵,遣武威将军刘尚击之”。[52]和帝永元十二年,“日南、象林蛮夷反,郡兵讨破之”。[53]桓帝延熹五年,“鸟吾羌寇汉阳、陇西、金城,诸郡兵讨破之。”[54]灵帝中平元年、三年,均有类似征发。[55]大量事实表明,当时完全由地方军单独出战的情况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军也就实际上成了中央军的代替力量。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的中央军是封建国家武装力量的主体;而地方军则是中央军的加强和补充。当中央军强大有力、中央集权制国家巩固之时,地方军随时听命中央的调遣和支配,并效力于中央王朝;但若中央军一旦削弱,出现了封建的分裂割据,而私兵、部曲势力强大之时,那么,地方军往往便成为中央军的对立面,而加速中央王朝的灭亡。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1]《秦会要订补》。

[2]《汉书·韩彭卢吴传赞》。

[3]《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序》。

[4]《汉书·诸侯王表序》。

[5]《汉书·刑法志》。

[6]《汉官仪》。

[7]钱文子:《补汉兵志》。

[8]钱文子:《补汉兵志》。

[9]《汉官仪》。

[10]《后汉书·光武帝纪》。并见《续汉书·百官志》。

[11]《续汉书·百官志》。

[12]《后汉书·光武帝纪》。并见《续汉书·百官志》。

[13]这是就内郡而言,但东汉在边郡仍有征兵之制。

[14]吕思勉:《秦汉史》第十八章。

[15]《续汉书·百官志》补注应劭《汉官》。

[16]苏轼:《定军制》转引《古今图书集成·戎政典》。

[17]《汉书·严助传》。

[18]《后汉书·酷吏·李章传》。

[19]《后汉书·虞诩传》。

[20]《后汉书·李固传》。

[21]《汉官解诂》。

[22]《补汉兵志》。

[23]《汉官仪》。

[24]《汉书·王尊传》。

[25]《汉书·成帝纪》。

[26]《后汉书·顺帝纪》。

[27]《续汉书·百官志》。

[28]《史记·田聸列传》、《汉书·高帝纪》。

[29]《汉书·文帝纪》。

[30]《汉书·武帝纪》及注。

[31]《史记·吴王濞列传》。

[32]《史记·楚元王世家》。

[33]《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34]《续汉书·百官志》。

[35]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第372页。(https://www.daowen.com)

[36]劳干:《居延汉简考证·内郡人与戍卒》,刊《史语所集刊》第30本。

[37]陈元粹《补汉兵志》序。

[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9页。

[39]《汉书·文帝纪》。

[40]《汉书·南越传》。

[41]《汉书·西南夷传》。

[42]《汉书·灌婴传》。

[43]《后汉书·吴汉传》。

[44]《后汉书·马成传》。

[45]《汉书·严助传》。

[46]《补汉兵志》序。

[47]《汉书·武帝纪》。

[48]《汉书·宣帝纪》。

[49]《后汉书·梁慬传》。

[50]《汉书·武帝纪》。

[51]《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

[52]《续汉书·五行志》。

[53]《后汉书·和帝纪》。

[54]《后汉书·桓帝纪》。

[55]《后汉书·灵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