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试校阅制度
“都试”一词,在文献中有时又称“校阅”,在汉简中称“秋射”。这是大规模的军事演习,也是对军队作战能力的一种考核和检验。在西汉一代,无论中央军或地方军,每年秋季都要举行一次。这种大讲武、大校阅的场面非常隆重壮观。
西汉中央军的校阅,在文献中多次提及。例如:前引《汉书·武五子传》曰:“今大将军长史(杨)敞无劳,为搜粟都尉。又将军都郎羽林。”张晏注云:“都试郎,羽林也。”《汉书·霍光传》说:“(霍)光出都肄郎羽林。”孟康注曰:“都,试也。肄,习也。”师古云:“谓总阅试习武备也。”当时握有军权的霍光父子,似曾数次在京师校阅过羽林军。至于对地方军、边防兵的校阅也很重视。每年秋季皆得定期举行。《汉旧仪》说:
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处为楼船,亦习射行船。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逐虏。[27]
都试的科目,因地而异,在设楼船的郡国,演习行船水战;北方一些郡则采取骑兵行射或巡行障塞的形式,有的还行“校猎”,用近于实战的狩猎形式进行演习,以考核士兵的训练程度及材力。所以《汉官仪》又说:
岁终都试之时,讲武勒兵,因以校猎,简其材力也。
这种对士兵的考核、军事演习,一般于所在郡治举行,由郡守、都尉负责,县令、长、丞、尉皆得参加。
郡国的“都试”,是军之大典。每当正式举行时,仪式颇为隆重。凡参加的军士都要穿绛色的制式军衣,设斧铖,建旗鼓,进行军阵及骑射的演习。如据《汉书·韩延寿》的记载:
(韩延寿任东郡太守时),试骑士,治饰兵车,画龙虎朱爵,延寿衣黄纨方领,驾四马,傅总,建幢棨,植羽葆,鼓车歌车。功曹引车,皆驾四马,载棨戟。五骑为伍,分左右部,军假司马、千人持幢旁毂。歌者先居射室,望见延寿车,
咷楚歌。延寿坐射室,骑使持戟夹陛列立,骑士从者带弓鞬罗后。令骑士兵车四面营阵,被甲鞮
居马上,抱弩负蘭,又使骑士戏车弄马、盗骖。
韩延寿都试骑士这一情景,虽然被肖望之奏为“上僭逾制”,但仍可从中了解当时都试场面之一般。另外,在郡国进行“都试”的情景,在汉代画象砖中也可得到证实。如四川德阳出土的《习射》画象砖,就非常生动地体现了这一点。画面左边一人穿长袍,腰间束带佩箭,正侧身向右方,右手执弓,左手搭箭于弦,面向对方作讲武状。右边一身穿长袍的人,亦腰间束带佩箭,右手执弓弦,左手搭箭作习射状。[28]这说明“都试”在当时的四川地区同样盛行,而且比较隆重。
至于北部边郡,每当“秋射”之时,得先将秋射的具体日期、参加人员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太守或部都尉以“府书”形式下达到各部、候官、燧,令其作好充分准备。这方面在《居延汉简》中有明确记载。例如:
五凤二年九月庚辰朔已酉,甲渠候汉强敢言之。府书曰:候长、士吏、烽燧长以令秋射,署功劳,长吏杂试□□封移都尉府,谨移第四燧长奴□□□□□□□敢言之。
□月庚戍朔乙卯。甲渠障候谊敢言之。府书曰:烽燧长秋射,令尉□及县城,枲□都尉府,谨都燧长偃如牒,渴以令赐劳十五日,敢言之。[29]
这是甲渠候汉强和谊向下级转发都尉有关秋射的文件。简文规定:候长、士吏和烽燧长一样皆得参加秋射,以秋射成绩“署功劳”,长吏要进行“杂试”,如信号的辨别等。文件还要求将准备及执行情况,“封移都尉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秋射的准备及重视程度,于此已略可见。
汉代边郡的“秋射”和内郡都试有些不同。首先,秋射在组织上不同于内郡,不是由太守、郡尉组织的全郡性大试,而边郡秋射的地点是在“候官”署进行。如汉简记载:
第十一候长谭持射具诣官□八月甲午食时入。
吞远候长放昨日诣官上功不持射具,当会月廿八日,部远不及到部,谨持弩诣官射,七月丁亥蚤食入。[30]
从简文中的“诣官射”,可知秋射是在“候官”所在地进行。这大概是为了便于秋射各事项的筹备及组织领导,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战备的要求。
边郡秋射的对象也与内郡不尽一致。它不是以材官、骑士一般的士卒为对象,而是边郡的候长、士吏、燧长等要“以令秋射”,就是长吏也要进行“杂试”。实际上包括了都尉以下的所有武职人员。这除了前引“五凤二年”的简文外,还可从下面的简文得到证实:
功令第
五,士吏、候长、烽燧长,常以令秋试射……
边郡的秋射、考核,一般均用“具弩”。以六石具弩为标准射器,射程以“步”为单位。制度规定,弩射距离为一百二十步,每人发十二矢,射中六矢为合格,超过六矢的优胜者,给予赐劳或夺劳,从而确定他们的劳绩。如简文:
功令第
五,候长、士吏皆试射,射去埻
,努力如发,弩发十二矢,中
矢六为程,过六矢赐劳十五日。
功令第
五,士吏,候长、蓬燧长,常以令秋试射,以六为程,过六赐劳十五日。
居延甲渠候官,当曲长、公乘关武,建平三年以令秋试射,矢发十二,中
矢□□。
□烽燧长,常以令秋试射,发矢十二,以六为程,过六□。
□建昭二年秋射,发矢十二,中
矢,以令赐劳。
甘露元年秋,以令射,发矢十二,中带矢十。
□射发矢十二,中
十二,赐劳□。[31]
据《说文·士部》:“埻,射臬也。”《木部》:“臬,射准的也。”“
”为字书所无,当即“蛩”字,读作“鸿”。所云“埻
”,俗言之,就是靶子。据考,埻
目标细小,比较难于射中。故矢发十二,以六为程,只要射中率达百分之五十,就算合格。在秋射中若超过这个标准,就“署功劳”或“赐劳”。所谓“劳”,就是劳绩。有功劳者,根据情况,或休假十五日,予以奖励,或擢升提拔;考核不合格者则罚。
至于诸当参加训练、考核者,若不届时到达地点,便要受到惩处。《汉书·武五子传》注引师古曰:“都,大也,谓大会试也。汉光禄挈令,诸当试者,不会都所,免之。”内郡都试如此,估计秋射也不会有例外。可见,在考核中奖惩也是分明的。
总之,重视对军队的校阅是西汉的常制。晁错对汉军总结的五大“长技”,无不与严格的训练、校阅有关。[32]汉武帝时期由于国力充实,加之“励威武”、“修武备”,因而“北征匈奴,单于远遁;南平氐羌、昆明、瓯貉两越;东定秽、貉、朝鲜,廓地斥境,立郡县,百蛮率服”。[33]史实表明,“校阅”是西汉军队训练士兵掌握军事技术和作战本领的重要手段。应该说,西汉重视对军队的训练和校阅,在增强武备,提高战斗力方面,收到了积极的成效。
但在东汉初期刘秀即位不久,却明令宣布“省诸郡都尉,无都试之役”。[34]刘秀是靠武装起家的,向来重视军队建设,为什么要废除“都试”之制?这是一个长期未结的疑窦。
过去认为:刘秀对原先定期的演练“都试”之制予以罢除,是由于在此之前,往往有人借地方都试之期,起事作乱。如翟义借都试之日起兵反莽,隗嚣也曾借都试之机劫持刘玄。因此,刘秀“罢都试”,是一种控制地方异己势力的举措。但全面考诸史实,这或许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现在看来,主要原因当和东汉初期的军事体制改革有关。因为根据文献记载:东汉建武六年罢了郡国都尉。建武七年又罢轻车、材官、骑士和楼船士。[35]接之而起的是边境地区,大量利用刑徒屯戍,在郡国要地,又设置长期屯兵。这种对兵制大刀阔斧的改革,必将牵涉到原有制度的改变。众知,西汉郡国的“都试”,主要由都尉具体经办,而都试对象又主要是郡国征发来的材官、骑士等。当东汉征兵制度发生松弛,且都尉及材官、骑士皆罢除之后,自然都试之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可能。再说,自西汉后期以来的兵源结构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除刑徒兵外,大多是来自募兵和夷兵。招募来的职业兵,长期在役,一般有别于征兵,在“国有众军,并多精勇”的情况下,“罢都试之役”也就势在必然了。因此,我们认为:东汉初期废除都试之制,这既是光武帝刘秀实行“精兵简政”的一个重要内容,更是当时征兵制度难于照旧维持的必然结果。
东汉“罢都试”之后,为加强军队建设,光、明、章帝几代,曾采取过一些相应措施。故当时所建立起来的军队包括黎阳营、度辽营、象林营、渔阳营和长安、雍二营等,对加强镇压职能,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起过一定的作用。然而,就总体上说,东汉废除都试,郡兵长期不练的结果,到后来却使军队的素质明显下降。如据《续汉书·百官志》补注应劭《汉官》曰:
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办,黔首嚣然。不及讲射御,用其戒誓(警)。一旦驱之以御强敌,犹鸠鹊鹰鹯,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
又据《文献通考·兵考》引章氏之说:
自光武罢都试而外兵不练,虽强场之间,广增屯戍,列营置坞,而国有征伐,终籍京师之兵以出;盖自迄光武于汉衰,匈奴之寇,鲜卑之寇,岁岁有之,或遣将出击,或移兵留屯,连兵暴露,奔命四方,而禁旅无复镇卫之职矣……外之士兵不练,而内之士兵不精。
这些记录,至少展示了两点:一是罢材官、骑士之后,军队平时不讲射御,使战斗力削弱,造成每战常负,王旅不振。二是罢都试的结果,导致外兵不练,内兵不精,加重了京师兵的战争负担。使“南北二军交惊于境”,[36]被迫四出对付边患和内乱。此种情况,和西汉“都试课殿最,无骄蹇难用之患”,[37]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史实表明:终东汉之世,尽管亦曾有过窦固威名远扬、勒石志功的征伐匈奴之役,但是,却从未有过像汉武帝时期那样,大规模地使用“汉兵”来远征匈奴的军事行动了。究其原因,诚然有着复杂的政治、经济因素在内,而在军事上郡兵不练、废除都试校阅之制,也当是重要的根由之一。(https://www.daowen.com)
[1]诸葛亮:《心书》。
[2]《汉书·刑法志》师古注曰:“非其不素习。”
[3]《墨子·尚贤》。
[4]《韩非子·内储说上》。
[5]《吴子·治定篇》。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8页。
[7]《汉书·刑法志》。
[8]《荀子·议兵篇》。
[9]《汉书·刑法志》孟康、师古注。
[10]《尉缭子·勒卒令》。
[11]《尉缭子·兵令上》。
[12]《司马法·严位》。
[13]《汉书·匈奴传》。
[14]《汉书·晁错传》。
[15]《汉书·晁错传》。
[16]《汉书·武五子传》及注。
[17]《居延新简》EPT:59·163、EPT 68·83—92。
[18]《汉书·赵充国传》:赵充国“少好将帅之节,而学兵法,通知四夷事。”《东方朔传》:“(朔)十五学击剑”,“十九学孙吴兵法,战阵之具,钲鼓之教,亦诵二十二万言。”《霍去病传》:“去病为人少言不泄,有气敢往。上(武帝)当欲教之吴孙兵法。”
[19]《汉书·刑法志》孟康曰。
[20]《汉旧仪》。
[21]《汉书·地理志》:南郡,“有发弩官”。师古注曰:“主教放弩也。”
[22]《汉书·李广传》。
[23]参见《居延汉简甲乙编》及《中国军事史·兵器卷》。
[24]《太平御览》引《魏略》:“孔桂字叔林,好蹴鞠,太祖(曹操)爱之,常在左右。”
[25]《汉书·武帝纪》注引。
[26]《汉书·甘延寿传》:“投石、拨距。”即“投石、超距”。
[27]《历代兵制》与《汉旧仪》,在文字表述上有差异,但基本精神一致。
[28]刘志远等:《四川汉代画象砖与汉代社会》,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第7页。
[29]《居延汉简甲乙编》6·5、28·15。
[30]《居延汉简甲乙编》203·38。
[31]上引简文见《居延汉简甲乙编》54·23、285·17、133·14、142·16、145·37、34·13、232·21。
[32]《汉书·晁错传》。
[33]《汉书·夏侯胜传》。
[34]《续汉书·百官志》。
[35]《后汉书·光武帝纪》。
[36]陈傅良:《历代兵制》:“自中兴郡兵不练,而南北军交惊于境。”
[37]钱文子:《补汉兵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