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
本条第1款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根据本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公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识别能力和防骗意识,对于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领导,制订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也有类似规定,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电信网络犯罪预警提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鉴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https://www.daowen.com)
2.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宣传教育职责
本条第2款规定了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宣传教育职责。根据本条规定,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分布等特征,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一是要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年人、青少年、在校学生、企业财务人员、农村居民等群体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强化综合治理。二是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充分运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宣传活动,提高反诈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切实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反诈氛围。三是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终端,实现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组建由专兼职宣传员组成的宣传队伍,开展专门防范宣传活动。四是要充分利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覆盖面广的优势,利用工作会等形式,通过发放防范电信诈骗宣传资料、讲解具体案例等方式,向村民“面对面”地讲解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作案方式以及防范应对的措施等知识,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发动工作。有些地方在宣传教育实践方面做得比较好,如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派出所2022年3月成立“蓝喜鹊”反诈宣传专业队,至2022年6月已累计完成上门走访写字楼9幢、企业186家,发展企业反诈专员200人,组织辖区936家沿街商铺负责人创建“警商反诈微信群”5个,实现已上门走访企业电信网络诈骗“零发案”[14]。此外,专业队还专门设计了反诈真人秀、宣传视频、宣传展板、宣传海报等一系列的反诈宣传张贴资料,在车闸、快递柜、核酸检测点等地进行分发宣传,提高市民防范诈骗意识,全面推进“无诈小区”“无诈楼宇”“无诈商铺”建设。
3.单位、个人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的义务
本条第3款规定了单位、个人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的义务。根据本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工作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个人应当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单位、个人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一是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工作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对于单位来说,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业务准则及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和参与经营活动,企业还要建立和健全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落实。例如,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了11家互联网企业签署了《重点互联网企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责任承诺书》,签署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工作,提高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二是个人应当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从自身角度提升电信网络诈骗的识别能力和预防能力。在政府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同时,个人自身也需要不断增强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单位和个人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本法规定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助和配合行政机关执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如在相关部门依法询问的时候不得虚假陈述,不得隐匿、销毁、伪造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执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