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指引
2026年03月10日
案例指引
于某与某银行借记卡纠纷案[5]
于某的银行卡于2016年9月14日至15日无缘无故被盗刷372306元。于某的银行卡没有丢失且密码从未告知他人,在事发前5小时于某在某银行储蓄所柜台支取过现金,直到17日于某才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并立即报警及通知银行卡客服冻结银行卡,后于某诉请该银行赔偿其银行卡被盗刷的372306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第15条规定,商业银行对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的交易建立自动化的交易监控机制和风险监控模型,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行为、套现或欺诈事件。本案中,某银行在涉案账户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出现明显异常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发现并合理进行处置,参照上述规定,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判决某银行赔偿于某335075.4元及相应的利息。本案系典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未加强监测,未完善涉电信网络诈骗特征的异常账户监控模型所致的损害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