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指引
2026年03月10日
案例指引
陈某起、宋某琦、郭某辉、卢某雨、胡某波诈骗案[1]
2019年4月8日,孙某向高新区分局报案称被网上结识的自称付某和郑某的两人前后骗走资金。同年4月11日高新区公安分局以诈骗罪立案侦查。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查发现,2018年6月,陈某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套牌搭建了资盘分离的某海外知名在线外汇投资平台。其间,陈某起纠集宋某琦等人作为代理商,对外虚构平台系正规平台、大量交易可获利的信息,隐瞒注入资金并未进入真实交易市场而是由陈某起控制支配的真相,诱骗多名被害人向平台转入资金从而大量获利。2018年7月至8月,宋某琦纠集郭某辉、卢某雨、胡某波及其他人员作为业务员,以婚恋网女性会员为目标,通过网络婚恋方式实施诈骗,其间先后诱骗孙某、许某1、王某1等多人向该知名在线外汇投资平台投资,并在投资过程中鼓励被害人追加投资、引导或代为操作致其账面资金亏损,从而获取大量分成。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起、宋某琦、郭某辉、卢某雨、胡某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公安机关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报案,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