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的宗旨、原则与协定对贸易和投资的作用

(一)WTO的宗旨、原则与协定对贸易和投资的作用

WTO合理充分利用世界资源的宗旨及贸易投资逐渐自由化原则是当代世界经济运转的指导基础。

1995年元旦开始运作的世界贸易组织,在其《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序言中,就明确了它的宗旨:其一,以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手段,来保证充分就业、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度稳定增长,以提高世界国民的生活水平,这里内涵有对外投资;其二,世界资源是不均衡分布的,要互相通过贸易和投资来解决,最佳利用国际资源;其三,利用资源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和维护环境。[29]

WTO的宗旨和精神是主张尽可能的自由贸易(当今世界贸易与投资融为一体),贸易自由化原则是它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贸易自由化原则,即贸易与投资的逐渐自由化,就是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国际贸易和投资开展与进行的障碍,实施最大的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的市场准入;非歧视原则,是通过实施多边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来实现,让跨国投资顺利和公平开展;公平竞争原则,在货物贸易上主要是反对倾销与补贴,在服务贸易上是反对一切阻碍正常进入对方市场的不正当手段;透明度原则,各项措施实施前必须公布且清楚;另有正当保护原则、发展中国家优惠原则、紧急情况下的例外与免责原则等。[30]这些原则被国际社会广泛运用于国际上的地区和国家的多边、双边经济贸易区域合作组织中。尽管美国、欧盟有各自做法,如自立门户提出了TPP和TTIP,但是,这些基本的国际经济原则,早已在国际上达成了共识,它们不能随意抛弃,在多数情况下都要运用,只是实施范围大小有别。

同时,WTO经过很多年艰苦谈判形成的协定,仍然是规范和指导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基本纲领。在货物贸易方面有《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农业协议》。在非关税措施方面有:《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运前检验协议》、《原产地协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在公平竞争—补救措施方面有:《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在服务贸易方面,则取得了重大突破,首次对服务贸易中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核心是投资进入的门槛)进行了规定,制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范围很宽,其中制定了金融服务、基础电信服务这两大重要领域的协议。这些协议,表面是贸易方面,实质包括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特别是贸易与投资的市场准入。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基本精神是取消妨碍投资顺利进行的各种限制措施,扩大投资的市场准入。这些要求,过去多用于改进我国对外来企业的方面,现在,我们“走出去”,则是要求东道国给我国企业开道。

WTO对国际社会的另一大贡献,是确立了国际社会中的贸易与投资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这两大机制。定期的审查,对违反者以变相的“惩罚”,使之符合规范;对出现的问题,确立了较合理公正的争端解决措施。这些,为国际社会所公认和遵循。虽然现在很少提到WTO的这些机制,但是,大家都在按此运作,违反这些机制会受到谴责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