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配套措施

(五)主要配套措施

一是开拓各类融资渠道:借鉴国际做法,创立国家投资基金形式、海外资源开发基金、聚集民间资金。早期可得到海外风险勘探基金;勘探时,可本国贷款,资本市场筹措;积极培育矿产资本市场;创新QDII及境外证券融资。运营阶段,政府税收支持。二是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境外资源开发公司,跨行业、地区的兼并、联合、重组。三是建立一整套保障体系,保障境外投资安全与经济利益: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矿产能源合作协议;建立政策性保险业务。四是借助国家对外援助,首先考虑在资源富集的非洲、东南亚、拉美及中亚和南亚国家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让民营企业承担部分外援任务。五是风险防范。建立海外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参考《世界各国风险手册风险评级》、《机构投资信用评级》、《欧盟国家信用评级》),定期评级,跟踪检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