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PPP基础设施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同BOT模式一样,虽然最初都是用于境内基础设施项目,但是,我们同样可以用作对外投资,让东道国在吸引外资和技术及管理中引进我国的企业及其资本和技术与管理,我们积极参与PPP项目,不仅可以得到直接的经济利益,还可以达到对外投资的其他非经济目的。
PPP也称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此模式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与BOT相比,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PPP模式的优点很多,政府在PPP项目中的投入要大大小于传统方式的投入,大大减少财政投入,两者之间的差值是政府采用PPP方式的收益,对减轻地方政府债务有极大好处。具体说来,有以下优势:一是消除费用的超支。研究表明,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用,并且建设工期都能按时完成。二是转换政府职能。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三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四是提供高质量服务。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五是组成战略联盟,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六是风险分配合理,风险共担。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七是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八是利益共享。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利润分享合理。九是运作方式灵活多样。公私合作的PPP应用范围很广,它的衍生方式很多,从简单的,短期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等方面,几乎都可以适用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形式与BOT有相似之处,但是,应该范围更广泛,方式更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