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境外农业“经济领土”

(二)开拓境外农业“经济领土”

自从人类有了多边贸易组织(Multilateral Trade Organization, MTO)——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及其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确立了通过贸易可以解决世界各国资源和需求不平衡问题,即任何国家的“经济领土”是没有边界的,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等合理合法方式在国际资源和商品市场取得自己所用的一切。WTO通过的货物贸易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等,允许经济主体通过合法的原则取得国际上的资源和市场。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时空条件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必须以经济全球化及其法律基础WTO来认识和解决我们的经济问题。在资源配置全球化的时代,任何国家的“主权领土”有限,但“经济领土”无限,一国的经济发展,不只是利用国内资源,更要利用国际资源,我国发展工业、农业的自然资源明显不足,应考虑利用国际自然资源,我国劳动力资源明显过剩,应向国际市场寻找出路。如果说我国因自然资源而使以土、水为主要资源的农业产品处于国际竞争劣势,那么,我们不妨可以利用世界上这类资源丰富而缺少资本、劳动力的国家的各种农业资源,开辟国土之外的“经济领土”,这是正当合理合法的。二战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及其后继者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与运转,是“经济地理”的大发现,它开拓了人类全球经济贸易活动的新纪元,我国加入WTO及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正是在利用这个“经济地理”大发现。

要开拓哪些“农业境外经济领域”呢? 首先是境外粮食生产基地,如小麦,玉米、水稻等;其次是油料作物如大豆、葵花子、胡麻、菜籽、棕榈等;第三是 棉花生产基地;第四是奶类肉类生产基地;第五是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第六是各种子优良品种的培育等。

中国农业海外投资已经开展了几十年,根据农业部数据,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农业对外累计投资总额39.56亿美元,共有373家境内投资机构在境外投资设立了443家农业企业。如到俄罗斯、巴西、乌克兰、中亚国家等租种土地,到东南亚、南美、非洲、大洋洲国家开辟农业领域,进行了艰苦的努力,但是这些成就,比起我国整体对外投资来说,数目太少,比重太低,在三大产业中是最低的。与我们的近邻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行动迟,动作力度不大,如日本,是海外屯田的“鼻祖”,100多年前,日本企业就开始“走出去”,在他国租地买地发展种植业。1899年,日本有组织地在拉美农业殖民并在海外开始屯田。近年来更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走出去”屯田。2009年4月,日本政府颁布了《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海外农业投资相关指针》,鼓励日本企业加大在海外的农业投资,投资覆盖生产、收购、流通、出口等多个领域。日本三井公司在巴西购买了10万公顷农田以种植大豆,仅这一协议涉及的耕地面积就相当于日本本土可耕种农田面积的2%。中国的邻国韩国,其粮食主要依赖进口。30年前,韩国就开始海外农业开发,目前有近30万公顷海外农田,相当于国内耕地的1/16。除了在俄罗斯边疆区垦荒,2008年4月,韩国又以无偿援助的方式在蒙古国获得了27万公顷的土地,是迄今韩国海外垦田的最大进展。尽管中国企业与乌克兰合作,先期得到了10万公顷农田,还有其他国家的,但与日本、韩国人口相比,与国内粮食需求相比,中国“海外屯田”的步伐仍然有点慢[4]。作为世界第一大农业国,中国正逐渐丧失食品自给自足的能力,我国大豆需求大部分从美国、巴西和阿根廷进口,其进口依存度高达70%,想要实现我国大豆的自给自足,将需要相当于现在5个黑龙江省大豆种植面积的土地来种植。但由于受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政策的限制,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大豆的种植面积,是不可能的。中国“海外屯田”已不仅仅是企业“走出去”层面的尝试,而是探索建立海外粮食基地、确保中国粮食安全的重大国家战略问题。中国可耕地面积有限,必须扩大“海外屯田”规模,加快“海外屯田”步伐,才能确保足够的粮食供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