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持措施

(四)支持措施

以国家对外援助的铁路、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为引导;以我国在境外开发区及投资企业建设为突破口;以原“走出去”的优势项目和站稳脚跟的地方为基础;加强与国家外交及对外援助较多国家的经贸关系;金融机构与建筑企业的合作;银行担保与保函;国家政治风险担保;地方政府及重要金融与工商企业的支持与部分经济担保;政府出面,引导或支持各地方优势建筑与设计咨询企业合作;建筑与工程设计咨询企业优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