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方式

(二)投资方式

除国家主权财富基金外,其他金融企业和个人可以进行采取下列投资方式:投资境外企业股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可进行境外并购或组建跨国联盟;个人或机构都可参与QDII基金、购买境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其他境外金融产品;在境内境外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理财存款;企业境外上市等。大型银行以“商业存在”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或以“跨境交付”得到金融服务收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