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第三产业

七、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也就是广义的服务业。按照国家2012年最新的产业划分标准(GB/T4757—2011),服务业即是广义的第三产业,是除了第一、第二产业之外的所有产业。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但不包括这四方面的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制造业(但不包括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建筑业、采矿业(不包括开采辅助活动)等。三产业发展趋势见图5-1。

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把服务业划分为12个大类和160多个分部门。我国与WTO对于服务业即第三产业的划分有出入,我国划分为15大类,最大不同是我国把建筑业划分到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的辅助服务划分到第三产业,其他基本相同。

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列出服务行业包括以下12个大类、160多个小类。12大类是:(1)商业服务;(2)通讯服务;(3)建筑服务;(4)销售服务;(5)教育服务;(6)环境服务;(7)金融服务;(8)卫生服务;(9)旅游服务;(10)娱乐服务;(11)运输服务;(12)其他服务。[7]

按我国划分,排除GATS中第三的建筑服务,其他都是我们的服务业。服务业即广义的第三产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它是个趋势永远向上的产业。

图5-1 三产业发展趋势
(资料来源:根据产业发展规律绘制。)

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关系如何,看图5-2。

图5-2 制造业与服务的关系
(资料来源:根据先进制造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绘制。)

为什么WTO把服务业的贸易问题当作极为重要的论题,并经过讨价还价艰苦谈判才制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并附带签订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原因是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和整个世界经济中的比重和重要性大大提高,投资问题与知识产权问题在当今世界更为重要。如果说第一二产业有贸易和投资问题,那么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比重达到70%以上,它的贸易和投资问题及利益的重要性应该相当于其产业比重。我们在研究对外投资中,过去重点研究了物质产业,对非物质产业即服务业研究较少,是因为它的重要性还没有达到现在水平或说是大家还认识不到。

服务业的迅速崛起,使得全球产业结构亦呈现出由“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总趋势。与之相对应的是,对外直接投资也逐渐从原材料、其他初级产品以及以资源为基础的制造业领域,开始转向了服务业领域。目前,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存量和总流量中都已占到了一半以上,在规模和增长速度上均超过了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目前我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普遍存在投资规模小、投资领域过度集中、投资流向分布不均、投资方式单一、投资水平不高、缺乏竞争力等问题。

在境外投资服务业,并进行交易或者是提供服务的方式,GATS规定了四种形式:

(1)跨境交付(cross border supply),是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除旅游和建筑服务之外的大多数服务行业:如通信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

(2)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是指一国境内的服务提供者向其他国家的消费者或企业提供服务,其他国家的消费者作为旅游者、留学生或病人等前往服务提供者境内进行服务消费。

(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如企业或专业机构)通过在其他国家境内设立附属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方式为该国提供服务。商业存在往往与服务业的境外直接投资紧密相连。

(4)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前往另一国家境内提供服务,是除旅游和建筑服务之外的部分服务行业人员。

由于一国的意识形态不同、经济的竞争力和开放度不同,在GATS下会有很多提供服务贸易的壁垒存在:如文化精神产品本身,它的资本和服务人员移动,开业权、数量限制等。最主要的壁垒是开业权即市场准入,投资建立服务机构和提供服务时,必须加以考虑。当然,可利用的方面也很多,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发展中国家优惠、公平贸易、例外原则等。

为了把范围广大的服务业较清晰点介绍出来,我们把整个服务业分为非文化服务业和文化服务业两类来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