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内涵阶段(2006年至今)
2006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指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办学机制改革有待突破,等等,严重制约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选择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从全国1200余所高等职业院校中确定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2006年1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同样针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质量。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在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加强教学评估,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0年5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29号),主要是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要求,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启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是由国家示范高等职业建设院校牵头组建开发团队,吸引行业企业参与,整合社会资源,在集成该专业全国优质课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采用整体顶层设计、先进技术支撑、开放式管理、网络运行的方式进行建设,是促进专业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是扩大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成果辐射效应和服务全国高等职业战线的有效途径。
2010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指出,为更好地适应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战略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国家重点建设院校数量,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在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行业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相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
2011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文件指出,以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为出发点,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重点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根据“中央政策引导、省级统筹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项目建设原则,围绕现代农业、制造业发展重点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一批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输送大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直接促进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
2012年7月,开始每年年中发布《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并形成了质量年报定期发布制度。质量年报将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办学质量情况予以报告,而且是从第三方客观、公正的角度,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职业院校的举办方、用人单位、学生及家长等利益相关方发布,意义非凡。这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在高速发展、取得一定成就的基础上,梳理过去、厘清现状、展望未来的一种努力与尝试,传达了高等职业战线坦诚面对公众,认真承载社会责任,勇于面对未来挑战的坚定信心。2012年的质量报告包括概览与历程、学生与发展、学校与改革、政策与项目、成效与贡献、挑战与展望等六个部分。报告从培养目标的恰当定位、学校的努力创新和政府的重点支持等角度,分析了高等职业教育在逆境中探索生存空间、服务空间和发展空间。从2012年开始,国家示范校和国家骨干校200所高等职业院校发布本校质量年度报告,2013年开始辐射到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发布本校质量年度报告,2014年辐射到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发布本校质量年度报告,2015年全部包含所有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在内都要发布本校质量年度报告,基本形成院校质量年度报告的全覆盖和省区的全覆盖。质量年度报告肯定成绩的同时,不回避问题。质量年度报告针对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面临的主要问题:《2012年质量年度报告》指出了制约学校发展的师资队伍、管理能力、办学理念三大瓶颈;《2013年质量年度报告》主要聚焦政府经费投入和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不足;《2014年质量年度报告》直陈高考生源危机、“升本”诱惑和应用本科压力等问题;《2015年质量年度报告》进一步指出高等职业教育面临依法行政、依法办学方面的挑战。这些挑战由内至外,提示高等职业院校及时发现并着力解决相关问题。
2014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主要为了解决职业教育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办学条件薄弱、体制机制不畅等问题。要求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以“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加强统筹、分类指导,服务需求、就业导向,产教融合、特色办学,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为原则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14年6月,教育部出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为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指明了方向。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保就业、惠民生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制度性安排,对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创造更大人才红利,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多样化的需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总体目标是: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建立人才培养立交桥,形成合理教育结构,推动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具体分两步走: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得到广泛宣传,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更加完备,人才培养层次更加完善,专业结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衔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基本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基本形成,职业教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进一步增强。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深入人心,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统称,下同)共同推进的技术技能积累创新机制基本形成,职业教育体系的层次、结构更加科学,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适应经济社会需求,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制度、运行机制、重大政策更加完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成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各类职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
2014年8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包括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试点工作的总要求、把握试点工作内涵、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五个部分。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等职业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内涵:积极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打破现有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探索建立教师流动编制或者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实行弹性学制或者学分制,创新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探索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

教育体系基本框架示意图
2015年6月,教育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实现形式、服务能力和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给予了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开展集团化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治理能力,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健全政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机制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的重要载体;是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同步推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把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重要方向。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育人为本、依法办学的原则,鼓励国内外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
2015年10月,教育部出台《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计划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与举措、保障措施等三方面内容。计划坚持政府推动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与支持地方先行先试相结合、坚持扶优扶强与提升整体保障水平相结合和坚持教学改革与提升院校治理能力相结合。通过三年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的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持续提高,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促使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成效更加明显,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臻完善。
[1]崔岩.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3.
[2]崔岩.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3.
[3]王明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论[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