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机制

四、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机制

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机制的规模要明显大于董事会办学体制机制和理事会办学体制机制参与方的数量和规模,集团化特征属性显著。作为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或者高等职业院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没有可借鉴的成熟案例的情况,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在建设之初,大部分没有采用此种办学体制机制。随着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三年建设周期的推进,开始出现一批行业性质、区域特征、某一领域的职业教育集团,开始探索职业教育集团体制下,如何开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在集团化的平台上不断完善和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机制的特点表现在:

(1)集团化、规模化优势显著。这是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机制的标志性特征,通常参与单位在50—100家左右,而且参与各方来自政府、行业协会、公司企业、中高等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新闻媒体等等,可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综合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发展。

(2)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职业教育集团中会设置办事机构、专门机构和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结合办事职能开展各项工作,各专门机构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委员会、专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师资(员工)队伍建设委员会、学生(员工)实践委员会、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委员会等,围绕校企合作、互利共赢为主线,培养更多适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3)运行机制更加有效。针对职业教育集团的各个机构的职能,设计更加合理的运行机制,尤其是在前期理事会办学体制探索的基础上,可以充分避免理事会办学机制中的弊端,使运行机制更加符合各个机构设置功能的需要,充分发挥各个机构的最大效能。

(4)专业领域特征更加突出。职业教育集团的建立通常是由某一类型,或者某一领域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院校或者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该领域的职业教育集团。例如××机电职业教育集团,通常会是机电类的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某一区域的机电类中等职业学校纳入集团,再将机电类的行业协会、公司、企业、科研机构纳入集团,共同围绕机电类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开展职业教育集团的工作。

(5)整合能力显著提升。这主要是针对董事会办学体制机制和理事会办学体制机制而言,职业教育集团的成员规模几倍于前两者,必须在整合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重点突破,否则职业教育集团将只能成为一种形式,而无法发挥集团化平台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