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职业教育集团现状

一、国外职业教育集团现状

国外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开展的时间较早,相对也较为成熟,这与各国职业教育开展的时间、各国立法的支持以及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有着密切的联系。以下主要介绍有代表性的国家所开展的职业教育集团模式:

(一)美国职业教育集团

美国开展职业教育时间较长,它的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比较成熟,形成了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职业教育集团。一是以政府部门作为主要推动方的“技术准备计划”,美国政府运用该计划将升学、就业、终生教育、技术培训等方面相互融合,由社区学院、中学、大学、各类型的学徒类机构互相签订技术准备计划。美国政府对参与该计划的主体予以拨款资助,实现对美国经济的促进。二是以企业作为推动力量的阿波罗集团与职业生涯教育公司。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鼓励教育产业化的发展,大量的企业纷纷投入教育,形成了大量的职业教育集团。主要采用委托管理和直接收购教育机构这两种方式实现教育资源的整合。三是以职业类院校作为主导方的高级技术教育(ATE),此教育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逐步开展起来,是由美国国家基金会发起,通过有效整合院校的教学资源和企业的实训资源,促进技师类人才的培养。

(二)英国职业教育集团

英国职业教育发展起步较早,这与英国的工业化进程息息相关,工业化必然要求职业教育予以支撑。在英国开展职业教育集团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典型的模式:一是校企合作为主的职业教育集团模式,院校的成立就是由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举办,院校隶属于教育部门,办学的各个环节都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完成的;二是校校联合为主的职业教育集团模式,主要采用自愿形式,由高等教育机构与继续教育学院联合提供职业教育课程,促进了跨院校类型的教育之间学分积累和互认;三是政府主导的综合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模式,将校校联合与校企联合结合在一起,2001年英国政府推行了一种新学位——基础学位,这种学位主要是针对职业教育类的学生,通过院校的职业课程学习以及在企业积累所需要的技能,综合后获得通向高等教育的学习机会。

(三)澳大利亚职业教育集团

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也非常有特点,尤其是TAFE教育模式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集团发展主要是采用两种模式:一是由院校主导的学徒制职业教育集团,这种模式是建立在澳大利亚资格证书框架体系之下,企业与学生形成雇佣关系,由政府成立的新学徒培训中心管理分发学生的培训费用,这样就使得政府与企业、政府与院校、院校与企业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二是基于TAFE模式的职业教育集团模式,TAFE最大的特点就是集合了政府、行业、企业已经院校共同参与的能力证书和标准化体系,使参与职业教育的各方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四)德国职业教育集团

德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主要体现为校企合作和产学结合,其最初始的形式即是“双元制”的职业教育模式。作为院校、行业和企业纵向探索合作深度、横向拓展合作空间的产物和载体,跨企业培训中心和技术转移网络的出现使德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的特征愈加明显。德国的职业教育集团在“双元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主要采用两种模式[1]

一是企业或者社会中介组织主导型的跨企业培训中心,德国的跨企业培训中心是由国家拨专款,联邦政府、州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一般指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主要包括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中小型企业通过法律合同联合设立的培训中心,是实施职业教育的第三个地点。目的是为了整合多方资源以解决企业培训能力不足和培训位置局限等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和特殊行业的职业培训。其实质是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形成合力,共担义务,推动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它作为民办非营利机构,资金分别由联邦科学教育部、经济部、劳动部、各州主管部以及区和地方的行会来承担。

二是院校或者社会中介组织主导型的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移是指技术在科技单位之间、科技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相互传递和转化。院校、社会中介组织成为该模式的行为主体,结成政府、院校、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在内的技术合作联盟。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是一种合作协调关系。政府对协会在职能授予委托、经费补助等方面进行支持和推动的同时,并不直接管理也不干涉协会的运作。以技术研发和技术转移为目的的互补性合作联盟。构建技术服务平台,产学研服务平台,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依托力量,以研发合同为联盟的契约,市场化、企业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