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职业教育集团的基本类型
2025年08月10日
二、国外职业教育集团的基本类型
国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要类型分为:政府主导型、院校主导型、企业行业主导型、自愿联盟型和中介主导型[2]。可以从主导实体、联盟方式、联结关系、联合跨度、合作结合点5个不同维度,对其进行分类、归纳。
(一)政府主导型
在国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机制中,政府扮演的角色主要有:投资者或者购买者;统筹者;协调者;规范者。值得指出的是,一般而言,政府不直接参与管理和决策。针对政府主导型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政府尽可能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管理、监督和推动。专项拨款范式,如日本;法律规定范式,如德国;购买成果范式,如澳大利亚;行政指令范式,如我国台湾。
(二)院校主导型
针对院校主导型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主要管理和运行责任在于院校,政府主要采用投资、拨款和政策优惠的方式协助院校管理和运行。政府需要起到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协助院校运作;二是协调校际和校企关系,特别是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如美国。
(三)企业行业主导型
针对企业集团主导型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政府主要采取政策支持和奖励的措施来鼓励企业集团办学,但管理和运行完全由企业集团承担。对于这类模式,经费的主体来源于企业集团本身,不需要政府大力资助,但政府的引导仍然非常重要,其主要手段是支持性的政策或者奖励措施,如印度。
(四)自愿联盟和中介主导型
针对自愿联盟和中介主导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政府主要以保障条件支持的方式推进该模式的运作。如英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与继续教育机构之间的校校合作。政策支持仅表现为用教育基金的方式进行财政投入,而对于具体操作层面尚没有具体的规定。为了促成跨教育类型的校校合作办学,政府出台关键性的学分积累转移方案(CATs),以此来支持这种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