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制建设需要国家法律和政策层面先行
董事会办学体制需要国家法律和政策进行强有力的支撑,因为董事会的办学体制是借鉴公司法中的董事会类似的体制,需要参与董事会的各成员方转移相关的资产作为出资。例如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如果参与到董事会的所有成员单位中,同属于国家所有性质,那么董事会的资产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或者资产流失风险极小。但是,这样就限制了非国有性质的成员参与到董事会之中,无法发挥非国有性质成员的优势。所以,国家必须在资产方面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或者政策文件,例如混合所有制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中的法规和政策需要尽早落实。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吸收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成员单位,发挥其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特殊作用,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