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运行机制

三、运行机制

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作为社区学院的主要管理者,同时也是职教经费的主要提供者。如威斯康星州早在1965年就建立了州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属政府职能部门,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州的职业教育。这个委员会共有13名成员,其中雇主和雇员代表各1人、农民代表1人、固定代表(中小学教育总监、州大学委员会主任和州负责工业、劳工和人事事务的秘书)3名、学生代表1名和社会代表6名。该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确定本州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分配和管理联邦及州的职教经费,评估审议课程设置、培训项目和学校设备更新计划,审计各学区财务执行情况,确定学生的学费额度和审议学生资助情况,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争取联邦和州政府各方面对职教提供支持等。

州以下职业教育由学区管理。威斯康星州的学区也都设有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雇主、雇员代表各2人,社会代表3人,学区管理人员代表1人,政府官员代表1人。该委员会作为权力机构,其委员由学区所在地政府任命(没有报酬)。其职责主要是:聘任本学区职业技术院校的校长、教师,确定当地税收的征收和安排,确定课程的设置和培训计划的实施,研究制定学校设备的购置和更新计划,制定学区的财政预算,向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和就业指导,制定学区的管理政策和规章,争取联邦、州政府和有关机构的资助,协调学校和工商(企业)界的联系等。

在州和地方,这种管理形式使社会各方面都能参与职业教育,这既是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紧密联系的体现,也是其办学体制的根本要求。州和地方的经费主要来自税收,因此经费的使用必须反映纳税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要求和利益。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由纳税人的代表来行使经费的管理权并加以监督。对于公立职业学校,企业虽也有直接资助,但主要还是通过税收发生联系的,所以它就要在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中占据重要地位。学生要以学费的方式对办学进行投入,因此也要参加管理。对私立学校来说,学校是由董事会管理的,其成员由投资人组成,董事会决定学校的预算、校长和教师的聘任、教职工的工资、学校课程的设置、学校的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