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养殖水域的养殖容量

三、综合养殖水域的养殖容量

养殖容量是单位水体内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保证应有效益的各个方面都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最大养殖量。养殖容量所反映的是水体所能提供的最大毛产量,它是水体的固有属性,除社会因素、物理因素等外,主要受养殖水体的水文状况、养殖种类、养殖方式等影响。

由于具体养殖活动所处水体、养殖种类的不同,具体的养殖容量内涵也会不同。不同内涵养殖容量的估计方法也会有差异。对于不同类型和大小的养殖水体其人为可控程度不同,人们对其养殖容量的研究精度也不同。下面将就作者所在实验室开展的水库和海水池塘养殖容量研究结果加以简要介绍。

(一)水库对投饲网箱养鲤的养殖容量

李德尚等(1994)在山东省东周水库用18个14.3 m3的围隔组成的围隔群,以鲤为材料,研究了水库对投饲网箱养鱼的负荷力(养殖容量)。该水库为中一富营养型的丘陵水库,库容为65.50×l06 m3,水域面积约为800 hm2,平均水深约8 m。该水库未受工业或生活污水污染,在养鱼生产中也未采取投饲或施肥措施。

实验设6个处理,其中A组为对照组(不养鱼),B至F组为实验组,按不同密度养殖体重50~60 g的建鲤。5个实验组的放养量依次为:0.76 kg/m2、0.38 kg/m2、0.25 kg/m2、0.19 kg/m2和0.15 kg/m2。每个处理设三个重复。网箱养鲤生产使用配合饲料,实验持续34 d。

该研究主要着眼于以灌溉和养鱼为主要用途的水库,所关注的主要是有机质污染问题,也就是有机质负荷是否超过渔业水质要求问题。水库的网箱养鱼容量是指符合我国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的最大网箱养鱼负荷量。这一负荷量可用养鱼网箱的总面积(以网箱毛产量750 000 kg/hm2为计算标准)对水库总面积之比,简称面积比,或者以网箱养殖的鱼类平均到水库总面积上的现存量(简称载鱼量,kg/hm2)表示。在实验中跟踪观测各围隔的水质变化。当水质符合渔业标准的各实验组水质基本稳定时,其中载鱼量最大的一组即代表负荷力。

实验期间各围隔下午的透明度变化幅度在50~180 cm,不同处理间差异显著。各处理的透明度与各处理的载鱼量呈负相关关系。各处理pH变化范围为7.0~8.6,未超出渔业水质标准的规定。各处理间的差别与载鱼量呈负相关趋势。这与载鱼量较大的围隔投饲量也较大,因而有机质负荷量较高有关。各处理的化学耗氧量的变化范围为2.30~7.14 mg/L,各组间差异显著,与载鱼量呈正相关,显然这也与载鱼量大的围隔投饲量大有关。

该实验的结果表明,仅从水质角度考虑该水库对投饲网箱养鱼的容量为3 096 kg/hm2,而从水质和养鱼效益综合指标角度评比,其养殖容量应为2 594 kg/hm2。鉴于最佳养殖容量要小于最大养殖容量及养鱼生产中网箱不可能完全均匀分布,同时也考虑到大水域污染的危害性,建议将实验结果加上25%~35%的安全系数,即以1 800~2 300 kg/hm2或面积比0.24%~0.30%作为生产中使用的推荐标准。

该结果只是现场实验围隔的研究,实践中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如果所研究的水库水较深、水交换率较高、营养水平较低、水面较开阔时,可以适当调低安全系数。

(二)海水池塘对虾养殖的养殖容量

1998年,刘剑昭等(2000)在山东省海阳利用15个陆基围隔(5 m×5 m×1.2 m)研究了海水池塘中国明对虾与红罗非鱼综合养殖的养殖容量。实验共设5个养殖密度处理(表2-1),每处理设三个重复。每一处理的中国明对虾与红罗非鱼的设计毛产量之比为1∶0.3。海水盐度为30,投饲,无人工增氧,实验期间不换水。养殖实验持续90天。从表2-1中的数据还可看到,红罗非鱼的产量随其放养密度的增加而增加。

表2-1 各处理组的放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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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是各处理组的收获情况。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对虾的放养密度与收获时的规格呈反相关,即放养越密收获规格越小。D处理与A和B处理对虾的收获规格差异极显著。C与E处理的虾规格差异不显著。D处理组对虾产量最高,达1 455.5 kg/hm2,其与C和E处理的产量差异显著。对虾的成活率基本上是随着养殖密度的增加而下降,但其饲料系数却随放养密度增加而上升。

表2-2 各处理组的收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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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是实验期间各处理对虾平均生长率(%/天)变化情况。表中的数据显示,前期对虾(小规格)的生长率大于后期的(大规格)生长率,而且总体上看,放养密度较小的处理组平均生长率较高。

表2-3 实验期间各处理对虾平均生长率(%/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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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效果可以用多个指标进行评判,如生物学效果综合指数、养殖效果综合指数等。生物学效果综合指数(SI)可定义为对虾毛产量(Y)、养成规格(S)和饲料效率(K)三者相对值的几何平均数,即SI=(Y×S×K)1/3。生物学效果综合指数还可用相对值表示,即将某一处理(对照)作为100进行计算。

养殖效果综合指数可定义为生物学效果综合指数(CI)、纯利润(P)和产出投入比(R)三者的几何平均数,即CI=(SI×P×R)1/3。养殖效果综合指数也可用相对值表示,即将某一处理(对照)作为100进行计算。

由表2-3可看出,各实验组对虾的生长在养殖后期都变慢,其中D和E实验组对虾生长变慢现象尤其显著,几近停滞。某一实验组满足养殖容量的评判标准,所以可将某一实验组的毛产量(中国明对虾1456 kg/hm2,红罗非鱼742 kg/hm2)作为该实验条件下池塘的养殖容量。

该实验中所有指标都是一致的,如果各指标出现不一致时,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