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核心概念界定

1.4 核心概念界定

(1)乡村教师

从地域、功能等方面来讲,乡村是与城市相对应的概念。本研究的乡村教师概念的界定基于“乡村”的定义之上,将乡村教师定义为从教于城市(含县级城市、地级城市、省会城市)之外的村、乡(镇、街道)地区学校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

(2)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有与普通教师的共性,但相对于城市教师,乡村教师面临不同的教育对象和社会环境,更需要他们对乡村教育、乡村学校的认可。因此,本研究将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定义为乡村教师专业精神、专业信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形成的整体状态不断提高、升华的过程。

(3)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

相对于城市教师,乡村教师处于不利的工作场景和工作环境,他们的专业发展需要系统性的支持服务。因此,本研究将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定义为为提高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水平而需要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高校、学校、社会相关主体等主要支持服务主体在专业条件保障、专业水平认同、专业发展机会、专业情感归属等方面提供的支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