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本章总结

6.4 本章总结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是发展乡村教育、让每一个乡村学生都能接受有质量教育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它们对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视、领导、支持、关注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力保障和动力源泉。以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为代表的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政策支持服务,增强了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和责任感,拓展了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通道,改善了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条件和环境。这说明,各区县政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特别是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是切实可行、成效显著的。

同时,调查发现,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小规模学校编制配备倾斜力度不够、边远地区岗位生活补助标准不尽合理、培训实用性不强、优质数字教学资源保障不到位、荣誉制度的激励作用较低等问题;乡村教师对学校重视其专业发展的认可度不高,对学校教研活动实效的认可度也有待提高。这表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让乡村教师“留得住”“教得好”仍任重道远。这需要各级政府长期高度重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各级政府有长远规划和准备,将其作为长期性、常态化的教育战略任务,持续有序地推进,在下一阶段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继续巩固成果,并针对当前不足,增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